2002年3月28日 星期四

取消寶特瓶獎勵金 各界看法不一

【記者謝雯淇/生命力報導】寶特瓶回收從九月份開始,將領不到五毛錢獎勵金了。有民眾擔心如此一來,拾荒者的生計是否會受影響,對此,環保署表示,已從三月一日起,調高六項其他材質的補貼費率,以彌補取消寶特瓶獎勵金所帶來的虧損。

寶特瓶回收自民國八十年就已開始,實施至今,相信許多民眾都有將寶特瓶拿去便利商店回收的經驗。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從剛開始的一個寶特瓶可以換得兩元,到一個可換得零點五元,而環保署在今年三月公告取消獎勵金。

對於為何環保署要取消獎勵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會廢容器負責人連奕偉表示,取消寶特瓶獎勵金主要有三點理由,第一是要遏止業者短漏報寶特瓶回收的數量。連奕偉說,目前市場上寶特瓶的回收率大於百分之百,但是,理論上回收率不可能大於這個數字,主要原因則為業者短報應繳回收處理費的寶特瓶數量。例如,業者實際生產一千個寶特瓶數量,卻只向政府提報生產五百個寶特瓶的數量,少繳其餘五百個寶特瓶的回收處理費。

針對此一情形,環保署過去做過補救措施,對業者加強查核,也把業者名單送交法院處理,但是仍然有很多業者利用公司法的漏洞,換個名字,重新營業。第二,飲料業者同樣在市場上競爭,有的合法,有的非法。例如,同樣的礦泉水,有業者以一瓶三元批貨給店家,有的則以二塊半的價格批貨,少了的五毛錢則是短繳的寶特瓶處理費。而對消費者來說,品牌有時並非重要的考慮因素,對店家而言,批貨的價錢愈低賺的錢較多,因此,市場上的競爭通路,大部份被非法業者佔據,如此一來,合法業者也被逼著一起同流合污。

第三,一般人想到資源回收幾乎會與寶特瓶劃上等號,但是資源回收並非只有寶特瓶而已,鋁箔包、紙盒包等,也是可以回收的項目之一,按照環保署的政策,不希望只回收寶特瓶,其他材質也可以做回收。因此,排除這種選擇性的回收心態也是原因之一。基於以上的考量,環保署決定取消零點五元的獎勵金。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賴偉傑表示,寶特瓶回收再利用的用途廣泛,就算沒有零點五元的獎勵金,還是會有許多人做寶特瓶的回收,相對而言,廢日光燈管、保麗龍等,就比較少人會去做回收。不過,他也表示,寶特瓶回收率不可能大於百分之百,例如,寶特瓶在製造過程中,也有良窳之分,對於製造品質較差的,卻也同樣可以換得獎勵金,這是一個弊端。而且,政府也是可以對飲料業者以抽重稅的方式,來保障業者繳納寶特瓶處理費。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表示,取消寶特瓶回收獎勵金是可惜的事,但是對於回收率是否會下降,要等到開始施行之後才能看得出來,目前一切都只能算是假設性的說法。此外,有拾荒者表示就算回收獎勵金取消,寶特瓶還是會拿去回收,因為不回收會對環境造成污染。資管會廢容器負責人連奕偉也說,目前資源回收工作做得較好的是都市地區,有許多鄉鎮市至今還是沒有人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工作。

針對回收獎勵金取消,有民眾認為拾荒者的生計會受到影響,連奕偉說,整體國家社福方針,環保署只佔其中一部份,不應該完全把拾荒業者的生活水準,要求在環保署身上。而環保署已於三月一日公布提高其他六項材質的補貼費率,除了可以彌補取消寶特瓶獎勵金所帶來的虧損,也可以提升其他可回收材質的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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