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7日 星期四

由空軍彈藥失竊案看軍中人權

【記者李效儒/生命力報導五月一日是屬於勞工的日子,勞工爭取工作權,拒絕失業的抗議聲浪席捲全球,位於台北市仁愛路上空軍總部的大門口前卻顯得異常靜默。軍中人權促進會的黃媽媽(本名陳碧娥)與桃園彈藥失竊案中被判刑的醫官林俊呈親友約十來人,披著雨衣、帶著礦泉水,一如往常在地上貼著醒目標語靜坐,不時引起路人的好奇觀望。

黃媽媽是多年前在服役期間離奇死亡的黃國章的母親,當時在申訴未果的慘況下,他毅然決然挺身而出,成立軍中人權促進會,以一個受害者母親的心境為廣大的役男爭取基本人權。自四月底以來,他不斷向空軍總部遞交陳情書,僅得到如下答覆:「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得干預司法,必要時我們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退伍醫官林俊呈表示,這件已經「一案四破」的案子,希望早日邁入第五破,還他們清白。所謂一案四破是指,從最早三名小兵依自白書被起訴,而後歷經逮捕真正涉案嫌犯張永濤、陳國鎮等十一人,及爆發三名小兵遭刑求,而今更將林俊呈及陳裕宏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且不得緩刑。這一連串的案外案,牽扯出採證的問題,以及偵查方式應由政戰系統回歸憲調。戲稱自己四處流浪的林俊呈,白天循例要到空軍總部靜坐,晚上則到朋友住所檢討及商擬對策,為的是替自己莫名其妙被強加的罪行澄清,卻苦盼不到當初指示他們開立診斷書的軍官出面說明。

根據林俊呈陳述當時情形:「我在八十八年七月入伍,八月左右即分發至桃園空軍基地。十月三日,發生彈藥失竊案後,為了替被刑求頂罪的三名士兵療傷,與陳裕宏來到三人被關的地方,幫他們看診換藥。他們身旁有人戒護,不能隨便靠近,就先幫一名腳傷的士兵換藥,當陳裕宏發現其中一人眼睛發炎,欲進一步診療時,仍得囑咐須經長官同意,所以診療記錄上只記載了腳與眼睛,並無註明其他外傷,熟料,軍方將之用作沒有刑求的證明,而把焦點模糊,藉以脫罪。當我在法庭說明那並非正式的驗傷證明,只是診斷書時,竟以同為涉案人為由,證詞不足採信而遭判刑。」

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他向推動軍中人權不遺餘力的黃媽媽求援。此類的軍事審判案件,只是眾多軍中人權問題的冰山一角。軍隊是個強調紀律與服從的嚴謹團體,在提升整體戰力與保護國家機密的考量上,軍隊一直是人權難以觸及的禁忌地帶,台灣也不過在晚近才有黃媽媽力籌的軍中人權促進會,及其參與促成的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等團體,戮力提升軍人的基本人權,但是,陳水扁總統上任後雖然標榜「以人權立國」,更成立了國家人權委員會,卻遺漏軍中人權一項。幸好軍法已有大幅改革,雖然軍中部分陋習積重難返,如不當管教全由各人喜好,縱有申訴,成效不大,卻也因軍方甚為重視而較以往改善。

在民間人權團體極力奔走下,自八十四年以來申訴管道已甚為公開、順暢,唯仍無法真正達到公正、公平原則。即便如此,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諮詢委員陳伯昭仍樂觀表示:「軍方一切都是最制式的。人性較單純,考慮較少,是最邪惡也最單純的所在,若是我們的堅持能說服他們,他們就會接受,心態也會調整。」輔仁大學聖若望和平對話中心主任雷敦龢認為,「在任何組織當中都必須遵守人權,國家、軍隊也不例外。」偶發的意外傷亡事件或可諒解,但不容置疑地,因人為疏失、不當處置或刻意隱瞞,導致軍人生存權利遭受威脅時,就必須檢討軍隊的管理有無失當。軍中人權促進會雖高舉人權旗幟,試圖撼動軍隊體制,仍須社會大眾長期關注與投入,凝聚力量後方能發揮最大功能,從法制、倫理,乃至於教育切入,徹底瓦解對人權戕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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