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廢除死亡給付 保障兒童生存權

【記者林幸茹/新北市報導】因為一篇關於兒童保單的投書,讓目前服務於中國時報的陳怡慈有了更多的發揮空間,進而幫助了更多的弱勢兒童免於遭受不肖父母為了保險理賠金而謀害未成年子女的道德風險,也因為這則報導讓陳怡慈入圍了第八屆卓越新聞獎,更促成立法對於兒童保險理賠的保障。

大學時期就讀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的陳怡慈,因為有著喜歡替人打抱不平個性,因此立定從事記者,「記者是一種相對自由的行業,可以在既有體制下做些發揮,幫助到更多的人。」因此,大學畢業後陳怡慈就進入了中正大學就讀電訊傳播研究所。

畢業之後,陳怡慈進入了工商時報經濟研究室服務,從一個曾未接觸經濟的門外漢,現在變成一個專跑經濟議題的記者,待了三年多的工商時報,因為人事縮編,因此轉到中國時報服務,在中國時報四年多的期間中,陳怡慈跑遍了許多財經新聞,而兒童保險的議題就在中國時報工作時所發生,目前陳怡慈於經濟日報服務。

二○○九年四月六日,中國時報收到一篇署名陳長文的投稿,名為「《天堂不撤守》如此道德風險,別為冷漠找藉口」,其內容為:「陳長文收到一位戴先生的信,標題是「最初的心還在嗎?」戴先生認為保險法第一○七條的規定有嚴重瑕疵。該條第一項規定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在第二條的規定中也表示,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所規定的二百萬元。戴先生覺得,該金額實在高得離譜,將引發謀殺親生子女以詐領保險金(喪葬費用)的道德風險,或蓄意不善盡對未成年子女的照護義務任令其死亡的怠忽風險;使得政府與法律間接成為謀殺兒童的幫凶。」

因為這則投稿,讓當時的陳怡慈受到長官的激勵,因此決心要做這份專題。「兒童保單這則新聞真的是七分運氣,加上三分的努力和智慧,如果沒有投書,如果沒有長官的激勵,也很難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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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各主要外商壽險公司。
製表/陳怡慈


因此,陳怡慈探訪了業者與官員的說法,也找尋了國內外的資訊,最終發現先進國家對於兒童人權有較多的保障,對於兒童保單的限制也比台灣更多,因為要避免的是不肖父母為了保險理賠金而謀害未成年子女的道德風險。

在這則新聞報導之後,引發各界關注,當時金管會主委陳沖也順著這波熱潮將兒童保單的額度降低,也立法將兒童保單改為15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保險無效,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費,進而達到保護14歲以下兒童的人權。

「兒童保單的議題如同在打辯論,家長為了幫小孩保留以後的創業基金和健康保險仍有其他管道,但兒童因為保單理賠而死亡一件也不允許」陳怡慈堅定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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