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3日 星期三

環保即戰力 環保警察做先鋒

【記者陳信升/生命力報導環保督察工作吃力不討好,既要全面稽查廢棄物的處理,過程中又要面臨業者暴力威脅的壓力,於是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成立了一支特殊任務的警察隊,成為環保工作的先鋒部隊。

為加強保護國內環境生態並且積極落實各項環保法令,環保警察隊於八十八年七月正式成立,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執行取締環保犯罪。目前環保警察隊有三個中隊,分北、中、南三區執法,以九十六人的人力,負責台澎地區的環保取締工作。第一中隊副隊長古鴻德表示,目前任務是配合環保署督察大隊各區隊稽查組執行各廠場稽查任務、受理環保署的陳情事件以及處理重大污染事件。

至於一般性勤務,小隊長蔡仲生表示,多與稽查人員一同執勤,裝配也與一般員警執勤一樣,配九0手槍、防彈背心、無線電與大哥大,「比較特殊的是還攜帶立可拍相機與攝影機,作為蒐證之用。」兩年多下來,取締環保犯罪案件三百五十六件件、移送法辦一千零一十九人,檢肅環保流氓十件二十六人到案。

站在第一線執法,環保警察還是有些無奈,蔡仲生就表示,台灣年產有毒廢棄物一千五百多萬公噸,合法業者處理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其餘就交給非法業者處理,很多是就傾倒在河川或是埋在土地裡,「危害之大,真是可惡」,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下,要與狡猾的業者周旋,有時甚至在現場埋伏取締,面對居民不理性的抗爭以及民代的關切,其實壓力很大。

「國人守法的觀念不強」,廢棄物清理法二十二條規定無許可證經營廢棄物清除、處理為常業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蔡仲生說,罰責雖重,但是違法的業者卻依然故我,所以環保工作的確是需要民眾共同出擊。至於一般大眾如何配合環保警察?蔡仲生說,民眾勇於檢舉不法、或是將犯罪事實拍照存證,都是對環保工作的一大幫助。

環保警察隊九十一年度將會增加九十六名人力投入執法工作,目前環保警察隊屬任務編組,員警是從保一總隊、刑事警察局以及警政署借調組成,所以員警們多希望儘早成立「國土環境保護警察局」。蔡仲生說,使足夠、專才的警力,向不法業者宣戰,以保護台灣的好山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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