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7日 星期四

島國殺人紀事2 探討司法人權

【記者鄭于瑄/生命力報導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台南市發生婦人詹春子遭綁架撕票案。現場發現之證據均不足找出涉案對象。被懷疑涉案的盧正因警方以協助辦案名義進行約談、偵訊,原先盧正否認涉案,不過在警局留置三十六小時後,盧正簽下認罪自白,一、二、三審相繼判決死刑定讞。

但是因為本案欠缺盧正犯案的直接證據,盧正家屬因而不斷尋求再審及非常上訴機會。二千年八月,司法改革基金會亦就偵審過程發生的各項瑕疵,聲請監察院調查執法人員有無違失。就在監院向法務部調卷展開調查之際,法務部長陳定南突然於九月七日批准盧正槍決執行令,令盧正家屬至今仍無法信服。

日前,於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舉辦「島國殺人紀事2」電影座談,主辦單位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工會、公共電視,本片以司法人權為主題,紀錄盧正案件的緣由、經過和結果,同時也包含了詹春子家人、盧正家人、警方與法院等各方說法。盧正家屬也逐漸了解,面對複雜的司法體制,追求公平正義的道路是崎嶇艱辛的。

導演蔡崇隆(見圖左二)於座談會中說,其實製作「島國殺人紀事2」這部片,常思索的問題不只是真相的問題,而是在什麼樣的文化或情境下,人可以打著正義的大旗,對不正義的事情視而不見,以個人利益為己任,置他人生死於度外。

「為什麼某些有權力的人能那麼偏執,看不見自己的思考架構偏斜的厲害?為什麼我們老愛頌揚人權,卻那麼不尊重別人的生命價值?」他說,人權如果是普世的價值,為什麼我清楚的看到它因為階級、族群、教育程度等,而有那麼大的差別?「很多的疑問,比真相還沉重。」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王時思,對於蔡崇隆提出的「很多疑問比真相沉重」做回應,盧正執行死刑的結果,不僅僅是可能誤殺了一個無辜者,而錯放了真正的元兇,更重要的是,我們憂心這起死刑案的執行,是不是宣示了台灣將要進入一個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的司法專斷時代?

「就算是一個死刑犯,難道要求一個沒有疑點的判決不是司法的義務嗎?什麼時候我們的司法面對質疑的方式是加速執行死刑?」王時思接著說,面對已經無可挽回的時刻,希望這起死刑案能為台灣的司法換來更嚴格的證據水準,更重視生命的司法程序。

蔡崇隆提到他最常被觀眾問到的問題是,對於整部片似乎沒有歸納出一個真相或還盧正一個清白,而最後當蔡崇隆問盧家姊妹怎麼知道盧正有沒有涉案時,她們的回答十分薄弱,有點可惜。他說,之所以對片子的真相或盧正清白的問題不夠清楚,是不能也不願。「不能是因為公視並非一個專業的偵查單位,不願則是因為如果要由我提出答案,那我們養這些司法單位有何意義。」

而另一個問題他提出的看法是,對尋常百姓來說,沒有證據就不應槍斃她的家人,她們的訴求說穿了就這麼簡單。對第三者來說,只要你的判決有百分之一的疑問就不應該動手槍決。「何況盧正案我認為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一的疑問,也就是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可能殺錯人了。只要觀眾認同我提出的疑問不能輕忽,那就夠了。」他說,以紀錄片而言,「島國殺人紀事2」只能呈現百分之六、七十的真實,從來不想也不能提出單一的真相或答案。

蔡崇隆表示,拍攝這部片很難帶給家屬什麼安慰,算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個紀錄,「雖然乏人聽聞,但總有它不可承受之輕,至少我是這麼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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