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18日 星期三

幸福社區地權遭劃分 居民向建商求償

【記者林莉雯/生命力報導】
「我們社區中所有原本建商允諾的公共設施都不見了。」幸福社區是民國七十一年所興建的,但是隨著都市人口密度愈來愈高,建商也不斷地在原本應允幸福社區作停車場、球場、公園及遊樂場的地點上,變更地號、變更地目以興建新的社區。「甚至連我們社區內住戶的門口在會勘鑑界時,分劃為其他社區的土地。」

「我們的水塔也在別人的土地上,要過去還得繞過其他社區。」因為幸福社區位在山坡地,供水有困難,所以是以興建抽水站和蓄水塔來解決居民用水的問題,但是地權劃分之後,整個幸福社區飲水系統的地權都不是幸福社區所有,蓄水塔也變成違建,對整個社區的用水權益影響極大。


「我們的停車場也不見了。」雖然目前在台北,停車場本來就一位難求,但是對幸福社區的居民來說,卻由於建商原本應允了停車場變成別的社區住宅,甚至因為地權劃分的關係,敦南莊子還要把原本屬於幸福社區的巷道歸劃為停車空間,租給幸福社區,更令幸福社區的居民憤憤不平。  「我們連平日都常發生巷內嚴重塞車的情況。」幸福社區,連同後來興建的桃花源、敦南莊子,以及觀星台北,總共四個社區,一千多戶人家,,對外交通卻只有一條八米寬的巷道,整個對外交通自然常常形成瓶頸。

「我們目前的首要大目標就是能夠向建商求償分割的土地。」「根據喪失的土地面積,乘上政府的公告地價,我們甚至可以索賠兩億。」「當然不可能這麼多,但是如果有了這些錢,我們就可以做很多事:找一個地點作社區的辦公室,免得每次開委員會時還得到處流竄。」「甚至利息錢就可以來繳納有線電視系統的收看費用,讓社區內的住戶看有線電視都不用再付錢。」

「因為建商現在又在為巷子內的另一椿建築案預備開工,我們希望能夠透過民意代表的協助將巷內全部予以管制建築,以維護各個社區居民共同的生活品質與權益。」「我們希望能夠結合敦南莊子、桃花園以及觀星台北等社區,進行社區大整合,以聯合抵制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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