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13日 星期四

勞工職災問題多 需要大家來關心

【記者林于蕙/生命力報導】根據勞工保險局九十年最新的職業傷病統計資料顯示,雖然工作環境不良造成的傷病人數比前一年降低百分之七十,但仍高達一百五十七人。其中傷病人數最多的職業是包括化學工廠、鋼鐵工廠等製造業,有五十二人。其次是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礦工塵肺症及其併發症造成的傷害最大,九十年度塵肺症工人總計有七百零二人殘廢,五人傷病及一人死亡。

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藍佩嘉表示,一般人常會認為職災的發生,是由於不安全的工作環境或是不安全的工作設備所造成的。不然就是會把原因歸咎於勞工本身的問題,比如工人精神狀況不佳,休息時喝了酒之類不安全的行為所致。藍佩嘉說:「但是這些都是很表面的原因,其實職災的發生有更結構性的因素。」

藍佩嘉認為,台灣藍領勞工的工作制度和薪資結構中蘊含很多結構性的因素,容易會讓職災發生。比如按件記酬的給薪方式,會誘使工人希望做得多,做得快,導致工作時間過度加長。在勞工工作時間加長的情況下,人當然會疲累、疏忽而造成意外。藍佩嘉說,最好的例子就是砂石車事故的發生,台灣的砂石車的薪資來源主要是里程津貼,底薪是很低的。司機為了要賺取足夠的薪水負擔生活,只有拼命的加長工作時間。這種給薪方式對雇主是有利的,但是出事的時候,所有人都會把矛頭指向肇事的司機。

在職業災害發生之後的解決勞資關係中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勞工在法律前面是弱勢的一群。藍佩嘉說:「法令寫得這麼深奧也沒人看得懂,更不知道藏在六法全書中的哪一頁。這對於工人來講是很無助的。」更不要談說打官司的過程是非常況日耗時的,工人沒錢請律師也沒有時間出庭,因為工人還是需要工作維持生活,不可能為了出庭而請假。很多工人看到了尋求司法途徑解決的困難,就會接受資方的和解。

藍佩嘉遺憾的說,和解通常是採取一次買斷的方式,也就是老闆付一筆錢給職災工人,說明之後互不相欠。但是雇主付的這筆錢通常只是盡了道義責任,並不足以負擔職災工人之後的醫療和生活。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的前任理事長楊國楨表示,職災勞工求救無門的情況,也與現在所謂的「派遣公司」的產生有關。派遣公司就是在工程業主與勞工中間,扮演一個仲介的角色,工人到派遣公司登記,簽約後派遣到別的工程做工,所以工人真正的老闆是派遣公司。這就造成了工人一但在施工環境中發生了意外,工程業主與派遣公司互相踢皮球的狀況發生。

勞動災害中包含了職業病,罹患職業病的工人又是職災工人中處境更為困難的一群。工商受害者協會秘書賀光卍說:「工作傷害斷手斷腳還算的出數目,職業病從外表不見得可以看出來,要怎麼計算賠償數目。」不但如此,職業病在病情與工作環境的因果關係不容易鑑定,還有請領職業災害傷病給付所需文件準備也很困難。

賀光卍回憶當初他參與捷運板橋線潛水夫症工人抗爭時,為了打官司,必須準備職業病診斷書,所以跑了無數家醫院。出了這項文件之外,還有很難取得的工作場所的環境檢測報告及本身的病例資料等,花了很大的功夫。不過在今年四月底,勞工職災保護法上路之後,職災工人申請津貼時,雇主需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無過失,否則必須負賠償責任。賀光卍說:「工人總算有出頭的一天了。」


延伸閱讀

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台灣省勞工安全衛生協會

工安補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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