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22日 星期四

殘障者就業現況與困境

【生命力記者/廖偉竣報導】台灣近幾個月來的經濟不景氣與失業潮,使得工作越來越難找。而平時在就業市場上就已長期處於弱勢的殘障人士,其經濟困境更是可想而知。

由於殘障者在身心方面的創傷,常被認為工作能力或效率不如一般人,甚至被人以異樣眼光看待,而不容易找到理想中的工作,更使他們的生活陷入困境。目前國內雖有殘障救濟金,但每月只有區區兩千至六千元。對殘障者而言,除了一般日常生活的花費,他們的醫療手術與復健費用,往往所費不貲,造成家屬的負擔。唯有幫助殘障者學習一技之長,及早投入自己所適合的行業工作,才是根本的辦法。

目前國內的殘障就業輔導與技能訓練,多由地方的職業訓練所舉辦,或者委任殘障福利機構辦理。根據民國八十五年的「台灣省殘障者職業訓練概況」,目前國內殘障者的就業訓練課程集中在以下四類:一、藝術創作,二、農牧業,三、鐘錶修理、電腦、刻印等技術性服務,四:餐飲、縫紉、按摩、清潔工、洗衣、洗車、清潔等勞力性工作。

至於國內對於殘障者的基本就業保障上,則有「殘障福利法」作為規範。當中第十七、十八條更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殘障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殘障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政府對於具有工作能力、資格條件之殘障者,應輔導其就業,薪資應比照一般待遇,如產能不足時,可酌予減少。但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

唯有藉由法律為殘障者其謀求保護,爭取權益,解決就業問題,才能協助他們早日重返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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