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9日 星期五

動物保護法未落實 流浪狗沒保障

【生命力記者/曾靖宜報導近日,發生中和捕犬隊仍用鐵絲圈捕流浪狗,甚至拖行虐狗,而遭動物保護團體拍照舉發一事,動物保護法在今年一月十七日已公佈修正,第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即便是流浪動物也受到保護,身為公務人員卻公然觸法,以及捕狗的陋習沒有改進,政府的政策是否確實執行與宣導是一大關鍵。

台北市環保局人員嚴先生表示,全省各地的捕犬隊配備是由各級縣市政府採購,並無統一的規定,就台北市的部分,捕犬隊的裝備是用大網和外包塑膠的鐵絲圈,這都是符合動物保護團體要求的,至於其他縣市的情況就不一定了,雖然早已公開聲明不得用鐵絲圈捕流浪狗,但沒有統一的規範,所以無法保證沒有使用鐵絲圈捕的情形。

這次舉發行動是由台北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主導,理事長陳建成表示,原本顧慮對方是公務人員,被判的刑責可能不輕,所以這次沒有告上法院,但捕犬隊人員卻以為是他們不敢告,反而出言不遜,因此陳建成表示,如果捕犬隊再不思改進,世聯會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陳建成說,會發生這樣的不幸事件,部份歸因於政府政策的宣導不力,如兩年前就宣布不得用鐵絲圈捕流浪狗,如今卻還是有人在使用;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已把流浪狗列入保護對象,卻仍遭毒手,施虐的還是執法人員,陳建成認為動物保護法應該確實執行,對於違法的公職人員尤其應該加重刑罰,以達到立法的目的。

陳建成亦說,一部分原因是政府政策錯誤,以美國為例,在推行一項新政策前,會先有一段宣導期,輔導民眾建立新的觀念,才正式執法,但就國內動物保護政策看來,捕捉在先,再宣導政策,政府的實行方向根本是背道而馳,加上刑罰不確實執行,民眾缺乏正確的保護動物觀念,棄養、虐待的事件還是會層出不窮。

面對流浪狗太多、非得要執行捕捉的現實,陳建成認為最理想是能做到沒有痛苦、沒有傷害,甚至是沒有害怕的情況,對於健康的流浪動物有更好的安排;關於政策宣導方面,陳建成希望政府能將預算交給保育團體,由致力於保護動物的熱心人士來執行,他相信效果絕對會好很多。

延伸閱讀:

財團法人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

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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