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握小訣竅 同志伴侶有保障

【記者陳衣怜/台北報導】台灣同志婚姻尚未合法化,婚姻制度仍限於異性戀伴侶。因此同志伴侶無法藉由婚姻為權益做保障。同志諮詢熱線在三月二十一日邀請多位專家,設法為同志保障找出路。異性戀夫妻靠婚姻制度維繫權益,同性戀伴侶則應該簽訂伴侶契約保障權益。伴侶契約可以涵蓋甚廣,包含財務、保險、遺產、子女監護權……。
律師莊喬汝表示「伴侶契約在兩個人在一起時就應該簽訂。」情感濃厚時,才有辦法談到最有保障的契約,分開時才能減少紛爭,雙方好聚好散。另外,簽訂伴侶契約最重要的是辦理公證,將來如果有其中一方拒絕履行契約,便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另外,生老病死這條必經之路,對同志也是考驗。莊喬汝說,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受益人並沒有一定要是法定親屬的規定。不過保險公司擔心道德上的風險,因此審查非常嚴格,通常不會讓親屬以外的民眾成為保險人的受益人。唯一的解決方式,只能設法找一位對同志友善的保險業務員。
但是,即使成功的將同志伴侶指定為保險受益人。被保險人過世後要請領保險金時,會需要請領死亡證明與除戶證明書,才能向保險公司收申請理賠。不過這兩者只有法定親屬才能申請。不少同志伴侶間的關係,並未讓親屬得知,因此增加同志伴侶向被保險人家屬索取死亡證明以及除戶證明的困難度。
莊喬汝表示,還是有一些小訣竅,同志伴侶可以把握。例如「設定比例」,比方說將理賠金百分之四十留給父母,百分之六十留給伴侶。由父母先去申請死亡及除戶證明來請領保險金,保險公司收到通知後就會主動發出兩筆理賠金。同志伴侶也可藉此獲得理賠。

許多同志伴侶都有共同的擔憂,「假如有一天自己失去意識,最親密的伴侶是否會被自己的家人排除在外,只能眼睜睜看他人決定我的生死」。徐志雲醫生表示,在這種情況之下,同志伴侶可以先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當面臨重大疾病傷殘時,伴侶便可代為簽署手術同意書或不施行心肺復甦意願書。

不過,徐志雲也說,民眾的法律意識愈來愈抬頭,為避免醫療糾紛,台灣醫療走入防禦性醫療時代。也就是緊急情況之下,醫院為防止紛爭,儘管有委任代理人,但是醫院大部分還是會設法連絡上病患親屬。再加上同志伴侶常常與對方家人存在某種程度的緊張關係,即使病患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同意書,醫院通常為自保還是不會輕易放棄急救。

同性戀婚姻一日不合法化,同志伴侶便無法得到如異性戀婚姻平等的生活權利,在法律上也沒有親屬身分。同志伴侶只能用更多的心力,預先為另一半規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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