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8日 星期四

遲緩兒慢半拍 早期療育補回來

【記者丁羽禪/生命力報導】

零到六歲是小孩子發展最快速的六年,如果父母能把握這段黃金時期進行早期療育,將會有事倍功半的效果,因為早療對可塑性極高的孩童來說,只是一種「習慣的改變」,小孩子很容易就把這些改變視為新的習慣,自然而然的矯正。

「大雞慢啼」意味著小時候發展慢一點沒有關係,這種錯誤的觀念常讓許多家長誤會,反而錯過了孩子發展的關鍵期。零到六歲是小孩子發展最快速的六年,如果父母沒有給予發展遲緩的孩子多一份注意,把握這前六年的黃金時期進行早期療育,往後可能需要花費數倍的時間,卻不一定可以得到相同的效果。

兒童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身高、體重、各個器官都會快速增長,稱之為「生長」,而器官功能及智能等各方面的變化、進步及成熟,則稱為「發展」。我們通常會用一些基本的指標去評估零到六歲兒童的發展情況,例如說俗諺裡講的「七坐八爬九長牙」就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如果家中寶寶的發展情況跟不上一般的指標(可參考「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就有可能是發展遲緩的情形;所謂的發展遲緩大致是指兒童在器官功能、感官知覺、動作平衡、語言溝通、認知學習、社會心理、情緒等發展項目上有一種或數種、或全面的發展速度落後或品質上的異常,例如說一歲了,還不會坐或站;二歲了,還不會開口說話;三歲了,還不能自己穿脫衣服;四歲了,還不會認顏色、數字及生活自理等等。

發展遲緩的兒童有可能是先天遺傳的因素,例如唐氏症寶寶;也有可能是後天社會因素,像是外傷、營養不良、環境經驗不足或是生產時造成的腦傷,例如腦性麻痺寶寶,但也有很多兒童是不明原因的發展遲緩。台北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中心的社工劉玉珊表示,在一百個兒童中,大約有多達八到十個寶寶有發展遲緩的情況,常見的遲緩類型,包括動作發展遲緩、語言溝通發展遲緩、認知發展遲緩、情緒心理發展遲緩等等。

由於小孩子的發展到六歲的時候幾乎已經定型了,所以如果要治療發展遲緩的兒童,一定要把握六歲以前這段黃金時期,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的社工張馨云表示,在三歲以前進行早期療育的效果可能是六歲以後的三十倍,早期療育一方面能夠開發孩子的潛力,一方面可以減輕障礙程度及併發症,以輕度腦性麻痺的兒童為例,他們可能在學習走路的過程中,走得很吃力不順暢,如果能及早進行早期療育,將有極大的進步空間,甚至可以走得跟一般人一樣好,看不出有腦性麻痺的障礙。

現在許多雙薪家庭的父母會雇請菲傭來照顧小孩,由於這些外籍勞工不會講中文,容易造成小孩子的語言發展遲緩,二到三歲是兒童語言發展的關鍵時期,如果沒有及時配合早期療育,語言發展遲緩的孩子就很有可能被視為是自閉甚至智障。劉玉珊說,早期療育之所以有效,就是因為早療對可塑性極高的孩童來說,只是一種「習慣的改變」,小孩子很容易就把這些改變視為新的習慣,自然而然的矯正。

自從一九九三年兒童福利法訂定之後,政府開始重視發展遲緩兒童的權益,推廣早期療育的觀念,經過醫生診斷,如果孩子的發展落後其生理年齡百分之二十以上,醫師就會把個案交由「通報轉介中心」來負責,通報轉介中心的社工們會依照每個個案,協調醫療、教育、社會及家庭各方面,來為發展遲緩兒進行早期療育。張馨云說,大部分的個案,都是經由「早療評估鑑定中心」的醫生診斷過後,再交由復健科或心理科的治療師為遲緩兒作最適切、最及時的治療。

不過最重要的是,爸爸媽媽或是照顧者一定要陪著孩子接受治療,畢竟每一到二週三十分鐘的醫院療程,遠遠少於孩子們待在家裡的時間,爸爸媽媽如果能學會早期療育的方法,進而在家中佈置出早期療育的環境,像是為遲緩兒佈置專屬的遊戲角落,在日常生活中刺激他們的感官、知覺或語言,對發展遲緩的孩子來說,才會有最大的助益,幫助他們與社會融合、回歸到正常的體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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