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7日 星期三

助少年健康成長 家庭與學校同等重要

【記者朱慶文/生命力報導】小楷十一歲,國小五年級,因為偷竊罪進入少年觀護所。在少觀所於端午節前夕所舉辦的懇親會,他負責舞獅表演的打鼓工作。沒有家人來會客,小楷表演完後獨自吃著扶輪社送來的麥當勞,他說:「我好想家、想媽媽,出去後不會再犯錯了,我有寫信跟媽媽說對不起啊,媽媽是不是不原諒我?」。母親節,小楷的媽媽與家人沒有來看他;這次的懇親會,他又失望了。

小楷的父親是建築工人,母親是電子工廠的作業員,平常因為忙於工作而疏忽照顧小孩。小楷說:「以前放學回家,家裡都是只有我一個人,好無聊,我只有跑出去找朋友玩」。心理諮商師于白儂說,現在的父母由於普遍忙於物質生活的追求,而疏於對小孩的「教養」。她以心理學的角度來解釋「教養」,教養應該是給予小孩心靈與物質生活上的慰藉,並適當給予孩子行為上的導引,尤其在兒童與青少年階段更是重要。現代父母普遍重視物質,卻缺乏對小孩的心靈呵護是不正確的。


另外,她並不贊成台灣將犯錯的兒童送到少年觀護所。她以加拿大為例,對於像小楷一般的犯錯兒童,都是送到環境良好的寄養家庭,給予重新的家庭生活。台灣的少觀所雖然也給予少年犯教育課程,但畢竟是封閉式的監所模式,懲罰意味大於教育。

台北少年觀護所主任官泰平指出,除了家庭教育外,學校教育對於少年犯的更生也是相等的重要。在許多累犯的少年中發現,當他們回到學校後,師長常會對少年犯貼上標籤,甚至告訴其他同學不要接近他們。最後這些少年犯,只有中輟學業,再投入以前素行不良的同儕或是為幫派所吸收利用。

官泰平憂心的說,暑假將屆,又將進入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在漫長的暑假,雙薪家庭如果不能注意小孩行為,妥善為他們安排活動,在缺乏家庭與學校關注下,青少年可能會染上不良習性,甚至被吸引犯罪。

官泰平認為,青少年犯罪問題,應該是社會整體的責任。一個少年犯的造成,有可能會影響社會三、四十年。只要每個人站在自己崗位上,盡能力幫助周遭所接觸到的少年,其實就有可能替社會減少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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