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10日 星期日

三死囚母親的願望-親手接過兒子的康乃馨

【記者朱慶文/ 生命力報導】母親節應是所有母親享受天倫的時候,但對於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位死刑犯的母親來說,卻已經度過七個心神煎熬的母親節。她們相信兒子的清白,努力與司法搏鬥;儘管檢查總長已經為蘇案提起三次非常上訴,但是,在最高法院還沒有回應之前,她們仍然需要度過沒有兒子承歡的母親節。

涉及民國八十年台北縣汐止鎮吳銘漢夫婦命案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位死刑犯,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四日三審判決死刑定讞。由於該案的審理與判決,無論在採證、事實認定方面,在法界、學界及社會人士中都引起極大爭議,使得前檢察總長陳涵前後共提起三次非常上訴,列舉二十四項重大疑點,但都遭最高法院駁回;前後任的法務部長馬英九、廖正豪則擱置三人的死刑執行。

歷經多次的救援活動,在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下,蘇建和三人仍然在生死之間掙扎,使得蘇案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的難題。由於莊林勳長期在生死煎熬下,已經出現精神耗弱的現象,令三位母親更擔心的是,即使將來能夠救援成功,從看守所出來的卻是精神崩潰的兒子。

目前,長期為蘇案辯護的律師蘇友辰、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所組成的「死囚平反大隊」、以及立法委員謝啟大,正合力推動修訂赦免法第六條修正草案,於第三項增定:「刑事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經檢察總長提起二次非常上訴被駁回者,法務部應擬具辦法,建請總統成立特別司法委員會,進行調查評鑑,依第三條規定赦免權。」如果經評鑑結果確認,原確定判決無誤,三死囚有罪,應該命令法務部長儘速執行;反之,應當宣告無罪。

謝啟大說:「人不是神,神又不可能為人職司司法。因此,當人職司司法時就不可能完美,必有冤案發生」。因此,如何在司法外為被冤屈的人,尋求一條補償、保護的途徑,成為台灣社會的重要課題。

蘇建和、劉炳郎、莊明勳三人的母親,雖然不擅言詞,但是,她們與其他母親一樣愛護自己的孩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時思說:「當台灣的司法不能證明蘇建和三人有罪,就請將孩子還給她們,不要讓她們繼續在母親節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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