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日 星期四

來台面談制 大陸配偶免緊張

【劉祥蝶報導】「以前都聽説很多姐妹被問到哭,是不是真的?」、「面談時帶什麼證明文件會比較容易通過?」、「若是面談沒有通過怎麼辦?」談及大陸人民來台制度中增設的的面談制,沒有經驗的大陸配偶如面臨聯考般緊張,對於未知的台灣生活又劃上了一個更大的問號。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許可新制在二00四年三月上路。相較於舊制,大陸配偶的部分多了「通過面談後,經入出境管理局認定無婚姻異常,才可辦理結婚登記。」另外,在新制實施前已結婚但在三月實施後才申請入境的大陸配偶,仍需通過面談才可辦理結婚登記。不論是首次辦理來台團聚、團聚轉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都要先接受面談,通過面談後,可憑入出境許可證及海基會驗證後辦理公證。

乍看之下大陸人民來台新制似乎增加了來台的條件與限制,使得申請的手續變得更繁雜和不確定感。兩岸公園論壇的兩岸婚姻程序的討論區中,面談制一直是討論的焦點。不少大陸配偶看到大眾媒體的報導,擔心面談時會受到面試官的刁難,也會緊張萬一面談沒有過又該怎麼辦。

通過面談的蘇州配偶阿琴說,面談的問題很簡單,只要誠實的回答就絕對沒有問題。問題就像怎麼認識的、家人親屬有沒有見過另一半及其家人、去大陸是公事還是私人諸如此類交往過程。會不會有探究隱私或具歧視性的問題,「有沒有發生關係、什麼時候開始的,這個問題比較難聽,其他沒什麼啦!」她認為自己是真結婚就不用擔心,把面談看作是一般的聊天就好。

面談機制的用意是為了防止人蛇集團利用大陸配偶假結婚方式引進大陸賣淫女子,並非故意為難大陸人民申請來台。提出申請後,會在三個月內安排面試,一旦面試不通過,只要在居留期限內再次提出申請即可。面談不通過最常見的理由,是在面談的過程中,問題回答不明確及無法提出其他佐證資料,證明為真實婚姻。

兩岸家庭關懷協會則表示,在面談時可以準備一些交往、結婚的物證作為佐證。像交往信件、電話通聯記錄帳單,雙方交往經過說明或憑證,也可帶所得稅扣繳憑單、財產證明。要特別注意,回答的答案有可能被再次詢問配偶作為驗證,如果兩人說法有誤,就很可能被認為是假結婚。

面談制剛執行時,曾有大眾媒體披露問太過細節的問題,像「起床哪隻腳先著地」、「兩年前結婚時,丈夫穿什麼顏色的衣服」等,為人所詬病。然而面談制至今已有兩年,通過面談的大陸配偶都認為,真心要來結婚,誠實回答問題,面試官也不會太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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