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香妤/生命力報導】「台灣的環境比較好,賺錢比較容易,所以我還是會選擇留在台灣!未來有辦法的話,希望能去美國玩玩、順便探望久沒見面的親人。」吉米卡桑這麼說著。吉米卡桑是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二年間,經蒙藏委員會的宣導而來台灣接受職業訓練的其中一員,這段期間蒙藏委員會駐南印度、北印度及尼泊爾辦事員在當地宣導人來台就業並允諾協助購得護照,卻沒想到來到台灣後接受了三個月的職業訓練後,就再也沒有人理會過他們了,而之前發的護照以及入境證,一到了台灣就被收回,等證件再發還時,早已過期了,且當初所發的護照居然是假的,沒有了這些證件,在台灣就很難找到工作,只能靠打零工過日子,既出不了國更回不了家。「我們對印度的法律又不懂,台灣政府說來台灣會輔導我們就業,於是,我們就來了,也不曉得原來護照是假的,什麼都是假的,沒有證件,工廠也不要我們,我們都找不到工作,也沒有人管我們!」回想起來到台灣後的十多年,吉米卡桑還是無法忘掉那種無助的感覺。在這段期間,他們曾經試著自己去蒙藏委員會、監察院、入出境管理局尋求協助,也曾經試著找幾個立委幫忙,希望能獲得在台的合法居留權,卻得不到任何的回應。直到二年多前,一起來台灣的一位藏胞朋友有個朋友在佛教文物店做事,店裡有位同事曉得他們的遭遇後,便向他們介紹了劉立恩律師,至此,他們對於自己爭取已久的合法居留權總算看到了一點希望。他們透過劉律師找上了台灣人權協會,經由台權會的協助而聯絡上了蒙藏委員會及入出境管理局,最後入出境管理局以「專案」的方式處理,約一個月後,在去年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