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30日 星期四

喜獲居留權 在台藏胞尋得一片天

【記者陳香妤/生命力報導】「台灣的環境比較好,賺錢比較容易,所以我還是會選擇留在台灣!未來有辦法的話,希望能去美國玩玩、順便探望久沒見面的親人。」吉米卡桑這麼說著。

吉米卡桑是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二年間,經蒙藏委員會的宣導而來台灣接受職業訓練的其中一員,這段期間蒙藏委員會駐南印度、北印度及尼泊爾辦事員在當地宣導人來台就業並允諾協助購得護照,卻沒想到來到台灣後接受了三個月的職業訓練後,就再也沒有人理會過他們了,而之前發的護照以及入境證,一到了台灣就被收回,等證件再發還時,早已過期了,且當初所發的護照居然是假的,沒有了這些證件,在台灣就很難找到工作,只能靠打零工過日子,既出不了國更回不了家。

「我們對印度的法律又不懂,台灣政府說來台灣會輔導我們就業,於是,我們就來了,也不曉得原來護照是假的,什麼都是假的,沒有證件,工廠也不要我們,我們都找不到工作,也沒有人管我們!」回想起來到台灣後的十多年,吉米卡桑還是無法忘掉那種無助的感覺。

在這段期間,他們曾經試著自己去蒙藏委員會、監察院、入出境管理局尋求協助,也曾經試著找幾個立委幫忙,希望能獲得在台的合法居留權,卻得不到任何的回應。直到二年多前,一起來台灣的一位藏胞朋友有個朋友在佛教文物店做事,店裡有位同事曉得他們的遭遇後,便向他們介紹了劉立恩律師,至此,他們對於自己爭取已久的合法居留權總算看到了一點希望。

他們透過劉律師找上了台灣人權協會,經由台權會的協助而聯絡上了蒙藏委員會及入出境管理局,最後入出境管理局以「專案」的方式處理,約一個月後,在去年的三、四月間即順利的得到了合法的居留權,在這其中每個人都負擔了三萬多元的律師費。

「我覺得很高興,得到合法居留權後,工廠願意雇用我們,我們的工作也比較有保障,終於可以有固定的工作,不用再靠打零工過日子,能夠得到的薪資也比較多,這樣的生活比較踏實。」吉米卡桑談到拿到居留權後的感覺如此說道,現在他偶爾會回家鄉去看看親人,但是生活的重心還是在台灣。吉米卡桑覺得回到了印度,他的身份就只是難民,生活的條件不如台灣,所以即使取得居留權後能自由的入出境,他們也只想回家鄉探親,留在台灣才是最大的意願,況且他們只要在台灣居住滿三年就能取得台灣的身份證,所以現在他們等的就是這一張「身分證」。

目前在從事佛具生意的吉米卡桑最想做的事,是和從印度來的仁波切一起在台灣成立密宗的花教組織,希望能在台灣將佛法傳開來,並且希望能夠藉由信徒的力量募到款,可以解決在印度的廟的經濟困難。對於未來,吉米卡桑說:「如果有辦法的話,我希望能去美國玩並且探望很久沒碰面的親人,現在能做的就是努力的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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