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法扶會 讓弱勢不再求助無門

【記者高翊華/台北報導】很多弱勢族群在碰到法律問題時,因為沒有能力請律師,常常求助無門,而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成立,就是為了要落實憲法人民訴訟權及平等權之保障,提供弱勢族群司法上的協助。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執行秘書朱芳君律師表示,成立基金會最初由民間發起,後續得到政府的支持,順利通過法律扶助法,並逐年編列預算給基金會,專門提供弱勢族群法律服務的機構。

基金會提供的幫助,包括法律諮詢、調解、和解、訴訟或仲裁之辯護及法律事務上必要費用之扶助等。朱芳君表示,基金會近年來也注重法律諮詢工作的推動,協助眾多民眾了解法律程序及爭議問題,正確評估應如何面對及解決。至於其他扶助種類因為資源有限,申請民眾必須符合一定資格才能獲得扶助;成立以來協助的族群包含經濟弱勢民眾、勞工、原住民、新住民及婦女朋友等。

基金會在僱用律師的制度上所使用的是雙軌制,朱芳君說,參與扶助的律師包含專職律師與契約律師兩種。專職律師受僱於基金會,契約律師則是受基金會委任,平日獨立在外執業,有時接辦基金會的案件。目前專職律師有八位,而契約律師全國加起來總共有兩千多位。雙軌制的運作,讓更多律師一起參與幫助人的服務。

法律扶助會至今已成立七年,除了提供個案服務和法律諮詢外,也從實行數個專案,希望拓展服務的範圍。例如,基金會與行政院勞委會合作,針對特定案由的勞工案件提供義務律師服務,此部份對於申請人的經濟狀況沒有設限。又如社會上有很多積欠債務甚多的卡奴,最後因無法償債選擇結束生命或躲避度日,無法過著正常的生活。基金會結合司法院、學者及其他機構,一起成功推動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並提供義務律師協助,讓卡奴可以藉由法律途徑,在維持最基本的生活狀況下清償債務。

偵查時陪訊服務也是基金會服務的重點之一。所謂的陪訊服務,是提供一些未經通知而被要求到警局或檢察署說明的犯罪嫌疑人律師陪同的服務。朱芳君說,很多人突然被抓到警局,有時候會因為緊張或不清楚自己的程序權利,在做筆錄時會有一些錯誤,那些錯誤在未來可能會是很關鍵的內容,所以提供陪訊服務,可以避免掉這些問題。

基金會在服務上,會先審核服務對象,依照其資格、身分和需求上的不同,給予律師協助。舉凡經濟弱勢的民眾,都可以嘗試向基金會申請義務律師的協助。由於基金會的資金來源大部分是司法院捐助,能花在宣導活動的經費比較少,透過和社福團體或政府機關的轉介,才能幫助更多弱勢民眾。朱芳君說,基金會在未來會在宣傳上更多努力,例如結合其他社會公益團體、或在臉書上做宣導,讓更多人認識並使用法律扶助基金會。


延伸閱讀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消費者清償條例

法律知識庫 律師陪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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