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4日 星期四

爭取發聲權 家長日應列公假

Photo201 【汪毓芝報導】阿政(化名)是個國中生,由於他不擅和同學互動,講話又有些大舌頭,因此常在學校被人欺負。班導一直想找阿政的母親詳談此事,但阿政出生在單親家庭,母親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為了賺錢養家,家長日母親只能選擇工作,無法參加,失去聆聽和發聲的機會。

在國內,家長日不屬於公假的範疇之中。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簡稱勞加盟)與台北市教師會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改勞動基準法、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和職業學校法,讓家長參加學校家長日可以獲得給薪的公假。

家長日是老師與家長溝通的橋樑。美國、日本、新加坡,甚至大陸等很多國家都有設立法案鼓勵家長參與孩子學校的家長日。那,台灣呢?雖然我國已實施了週休二日,但由於彈性工時,很多家長在假日還是須要工作。受薪家長若想請假參加孩子的家長日,除了被扣一日薪資,還額外扣除全勤獎金或考勤獎金,「這等於是被剝了兩層皮」,勞動者家長連蔡元鎮副理事長說。

勞家盟政策部主任陳巨擘表示,由於目前參加家長日的家長,一般以中產階級人士居多,導致家長日早已變質為學校募款的工具。此外,老師也私下表示,要當學校的家長委員得捐一個定額,捐了錢的家長委員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特別照顧,不讓學校做常態分班。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也認為,單親家庭與勞動階層的孩子最需要社會拉他們ㄧ把,但其父母卻為了「顧三餐」不得不放棄參加家長會,導致最該參與家長會的父母反而無法到場。

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羅德水說,我們以往都說教育是窮人翻身最主要的途徑,然而,因勞動階級無法參與學生事務,導致無法透過教育做到階級流動,而成為一種階級複製。

他們相信,公假給薪的方式可喚起家長對孩子校內生活情況的關心,同時也才能讓所有的家長,都享有平等參與的機會。

0 意見:

張貼留言

Twitter Delicious Facebook Digg Stumbleupon Favorite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