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NCC陳情案 新聞頻遭檢舉

Photo【記者王琬婷/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布今年第一季處理人民陳情傳播內容案件情形分析報告,陳情案件總計三百二十五件,有關電視之陳情案有兩百九十五件,占90.77%。被申訴的電視頻道以民視新聞台十八件最多,次為三立新聞台十六件;經營多頻道的電視業者,則以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遭檢舉達三十七件最多;若以節目內容統計,則新聞節目遭檢舉七十四件為最多。

新聞台和新聞節目遭檢舉的情況嚴重,以其違規的類型來看,大多數是被民眾認為節目分級不妥,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新聞節目無論在何種時段播出,所有新聞片段都應屬普遍級,太過血腥暴力、色情的片段,或是畫面處理不足等,都是涉及違規的情形。

另何吉森也指出,民視和三立新聞台,多因新聞立場和內容並未兩面具陳等引起民眾不滿,但因維護言論自由,且法律上也很難清楚界定新聞的公正客觀,大多數並未成案,有部分則因涉及違反選舉罷免法,移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處理。

人民陳情案之處理程序,原則上先由承辦單位審閱陳情資料,不見得被檢舉就會成案,或是會被處分。如果經由初步判斷涉嫌違法,或可能涉有爭議者,則進入委員會議審議等程序。截至目前進入此部分程序陳情案共有四十件,占12.31%;其中十一件已完成處分程序,發函改進兩件、警告兩件及罰款七件。

目前確定遭罰款的包括E娛樂、國興衛視、東森戲劇台、TVBS-G、冠軍電視台、年代MUCH台等,幾乎都是因為播出轉骨、減肥等資訊性節目,涉及節目廣告化而遭受處份。

在民眾的陳情方式中,以電郵及經網站反映者,合計達三百一十九件,占98.15%,何吉森表示,民眾經由網路陳情的情況踴躍,其中有許多民眾經由NCC設立的「電視妙管家」網站系統申訴,可見民眾也漸學會利用「電視妙管家」達到電視把關的效果。

若依NCC檢舉違法傳播內容獎勵要點,檢舉民眾依規定可領取罰款的1%做為獎勵,目前統計符合領取獎金規定者有三十九人,何吉森說,預計今年六至七月可完成獎金發放,另外大多數民眾檢舉時並未留下姓名及基本資料,不符合獎金領取要件,因此強調民眾在檢舉時須將資料填寫齊全,才不會損失自身權益。(照片由記者王琬婷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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