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生態工法 撫平台灣土地傷口

12.23
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賀陳旦。
記者范道瑛攝
 【記者范道瑛/台北報導】今年九月,辛樂克颱風的肆虐,讓在九二一地震重創後的中部災區雪上加霜。從空中鳥瞰台灣,發現許多山林被濫墾、河床遭破壞,而且諷刺的是,每次颱風過後,總是經歷土石流的無情肆虐。

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以「環境復興運動」為訴求,邀集了政府單位代表與專家學者,共同針對國土問題,從國土規劃的角度思考,從需求管理開始源頭整治,想還給我們子孫一個美麗的「福爾摩沙」。

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呼籲,政府應做好國土規劃,避免土地超限利用,如果真要開發,也應利用「生態工法」,減少對生態系統造成傷害。

前工程會副主委、現任財團法人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副董事長郭清江說,「生態工法」擅用自然環境的能力,而不全靠人工結構的力量。以「生態工法」整治土石流,並不是用混凝土來跟強風暴雨對抗,而是讓樹草生長於石塊和石塊之間,這些草可以減緩水的衝擊。

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賀陳旦,以新中橫公路的豐丘明隧道為例,說明新中橫公路完工後,由於缺乏土地使用的配套與管制,讓開發的腳步更深入中高海拔的環境敏感區。「濫墾濫建加上地震之後的土石鬆動,使得這個危險路段面臨巨石崩塌與土石滑落的危險。」他感慨的說。

「道路主管機關礙於路權範圍,只能處理表面崩塌的邊坡;更上位的主管機關也缺乏行政整合的魄力。」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洪如江認為,災後重建資金的投入,應釜底抽薪的思考問題發生的原因,並從源頭整治開始,以根本解決山坡地濫墾的源頭。

賀陳旦表示,這次風災豐丘明隧道的土石崩塌,和廬山風景區佔用河道的倒塌飯店,都足以讓國人重新檢視問題發生的原因與解決問題的方法;關鍵其實都在於如何看待土地的「國土保育法規」及「源頭整治」。

「環保和開發未必全然對立」,賀陳旦表示,在台灣的地形和地質條件下,大規模開發行為確實有賴立法來管理,只要及早制定「國土復育計畫」,從源頭開始整治,就算開發也不會增加大自然負擔。

明年就是九二一地震十週年了,這幾年環境保育觀念蔚為風潮,「國土復育條例」應時而立,對超限使用和保障環境敏感區都有劃時代的政策主張。

「九二一是對人禍的控訴,超限開發、害人害己;偷工減料工程,成了公共危險的陷阱;不合宜的行政分工,無限浪費公帑。」賀陳旦表示,在搶救經濟,擴大內需的大旗下,公共建設對整體生態環境的破壞,將持續扮演衝擊自然環境的火車頭角色。

生態工法的推動,需結合工程與生態等跨領域的專業,生態工法基金會將每月定期舉辦環境智庫講座、發行電子報、設立討論區等方式,針對不同的環境議題與論述,提供一個理性討論與對話的溝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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