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0日 星期日

九二一災盟陳情 提出多項主張

【生命力記者/許志順報導】「請李總統支持公道」、「人民有難政府擔當」、「苛政猛於地震」,來自各地區的地震受災戶民眾,拉著白布條,靜坐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上,現場由受災戶、各聲授團體代表和學者專家輪流登上宣傳車演說,抗議政府的救災政策未實際落實。

由「九二一大地震受災戶聯盟」發起的夜宿總統府活動,參與的自救會或管理委員會共超過四十個以上,雖然李總統在九日上午已親自赴台中大里與災民當面溝通,並提出四大優惠方案,部分災民已臨時退出這次的陳情活動,但並不能撫平所有災民的需求。九日下午,部分災民仍然依照原訂的計畫,由中部災區搭遊覽車北上。雖然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已在下午臨時撤消這次的活動,但災民依然堅持這次請願活動,在下午六時許,已有四、五十位的受災戶頭綁著黃色抗議的布條,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上靜坐抗議,警方為防意外發生,動員大批警力到現場戒備。

「九二一大地震受災戶聯盟」總領隊蘇仁龍表示,肯定李總統為災民所作的努力,但由於行政系統無法發揮,沒有具體落實救災的政策,所以希望藉由這次的請願活動,做政府與民間的橋樑,讓政府政策能和民眾實際需求能相契合。

災盟這次的請願活動,主要提出幾點主張,包括「災民做主,政府善後」:政府所有震災善後、安置與重建方案的決策,應由受災聯盟推派代表參與;「人民有難,政府擔當」:毀屋危樓,政府與建商共同承擔回復原狀的責任,或以市價收購;「追究責任,速審速決」:應對相關的建商與政府官員提起公訴,並速審速決,一切相關的訴訟行動由政府概括負責,且由全民監督司法審判過程;「社會互助,全民得利」:呼籲應建立一套災禍風險共同分攤的常態性社會互助體系,在符合公義的原則下制定「社會互助法案」,讓災民因社會互助而弭平傷痛。

另外災盟也提出訴求,拒讓加害者變成受益者,重建無利潤。震災過後,災民看到,營建業財團是震災之所以擴大肆虐的加害者,卻也即將在災後重建中成為最大的受益人,加害者變受益者,沒有道理存在。災民要求「重建無利潤」,以成本價格進行家園重建,任何人不得假借重建家園的機會大發災難財。

現場除了中部震災戶來到總統府前抗議外,博士的家和林肯大郡受災戶也到現場聲授。博士的家受災戶李先生說,看著自己一生辛苦賺來的錢,在短短幾秒鐘就消失在眼前,心裡感到相當難過,希望政府能夠做主,取締非法建商,還給他們一個公道。林肯大郡管理委員會總顧問表示,擔心震災災民步上林肯大郡的後塵,在二、三年過後問題依然沒有解決,而且不再受人注意,對於災民心裡的苦,他們感同身受,希望政府拿出魄力解決問題。

「九二一受災聯盟」代表在活動中要求會見李遠哲,以表達災民的心聲。台北中正警分局長答應將安排前往中央研究院,會見李遠哲院長,總統府公共事務部主任范姜群生也出面代表接受災戶請願書,承諾將轉達災戶的訴求。整個活動在夜間十一時十五分左右,以理性和平的方式結束。現場受災戶表示,反正他們回去也是無家可歸,因此今晚將夜宿中正紀念堂,等到明天再返回災區重建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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