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30日 星期三

北市育兒補助 開始接受申請

【記者楊國煌/生命力報導】生養並重的時代,育兒補助能減輕部分家庭的負擔,給予孩童些許生活補助,讓他們能夠在無憂的環境中成長,在無懼的生活裡茁壯。

自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七日起,台北市開始接受育兒補助的辦理,申請人可將其相關文件帶到「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里辦公室,區政工作站,或以掛號的方式郵寄至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辦理,批准核發的兒童將每月得到新台幣兩千五百元。


申請的補助資格的兒童,必須是六足歲以下,父母雙方及兒童都設籍於台北市並居住滿一年;然而未滿一歲的兒童則不受設籍於台北市的限制。另外,申請者現不可以托育於公立托兒所或幼稚園,且未領有政府提供的任何補助。除此之外,申請人家庭的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亦不得超過新台幣一萬五千兩百五十八元。

申請人辦理申請時,須先至區公所社會課或里辦公室填寫補助申請及審查表,父母則必須攜帶身份證或駕照、三個月內全護戶籍謄本、台北銀行或郵局存摺以及全戶八十五年度全國檔各類綜合所得資料正本。

如果大眾對於台北市育兒補助有興趣者,可以連接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延伸閱讀: 台北市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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