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8日 星期六

台灣同志文學 寫出同志發展脈絡

【生命力記者游麗靜報導】什麼是同志文學?作家陳雪說:「同志文學是種可笑的分界,這不過是歷史洪流的一部分。這不是斷代史,如果要用些詞來分類文學作品,是分不清楚的。」她也表示,文學沒有明顯的標準,是需要時間去淬煉。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在九月二十一日舉辦「同志文學在台灣」座談會,與會作家張娟芬說,台灣同志文學可以從七零年代說起,其中以朱天心的《浪濤沙》和李昂的《莫春都》做代表。朱天心以傳統敘述方式寫作,她很了解自己在講什麼,用「他」和「她」來描述書中主角;李昂則是用現在主義、意識流的方式寫作。兩個故事都是在談女校的女性情誼,主角都是在最後「忽然意識到她們有月經」,才發現自己喜歡的原來是女生。七零年代的作品比較只會透露出一絲絲的情愫,但不會直接地、情慾地描述同志戀情。

另一位與會作家陳雪表示,朱天心準確描寫出女校的「氣氛」,她後來發現自己有好幾本作品是在跟朱天心對話。朱天心用不同的年齡、方式、性別(《古都》一書中以男性的角度)來探索同志。李昂以外來者的角度,利用觀察、資料蒐集,嘗試寫性和禁忌有關的東西。

陳雪說,八零年代同志文學作品代表有白先勇的《孽子》,陳若曦的《紙婚》,郭良蕙的《第三性》。直到一九九五年自立報業的百萬文學獎,一些同志題材的文學作品得到中篇、短篇小說首獎,這表示同志文學正要開始繁榮起來。

其實看同志文學的人,大部分是同志。為了讓社會更了解同志,出版一些相關書籍,內容上要如何改變,才能讓大眾的接受度更高呢?張娟芬認為,是要在技術層面上,多利用生動比喻、淺白文字、少用術語,不是在內容上要求不要歧視同性戀。陳雪則表示:「這是政府或公益團體要做的事,我其實不追求大眾腦中要有相同的東西,也不想用自己的小說去服務每個人。」

而販賣同志相關書籍的晶晶書庫,則因販售男體寫真雜誌被控妨害風化,和即將實施的出版業分級制度,都對同志書籍有不小衝擊。陳雪的《惡女書》,還被貼上「十八歲以下不宜閱讀」的標籤,她說:「在出《惡女書》時,出版的每一階段都被擱置與咒罵,最令她生氣的是楊照在她序裡的批評。」楊照批評陳雪寫的女同性戀情慾都充滿罪惡感,更認為小說中的女性同性愛慾無法理直氣壯存在,而成了戀母或自戀的轉型。

不過,張娟芬說現在同志處境已經好很多了。她舉例說她之前在一個租屋網站上,看到有人留言抱怨室友是同性戀,而激起了一番論戰。結果,有許多網友馬上跳出來說,同志沒什麼不好,不應該歧視同性戀。最後那篇抱怨的言論完全被其他理性的留言給淹沒了。她說:「歧視是相對性地,只希望未來能愈來愈好。」

1 意見:

說「同志文學是可笑的分類」,恐怕太過口快粗糙,我想,陳雪應該是要表示:被分類的歧視排擠,和同性情感的到處流竄、無所不在吧!
或許說同志文學是「策略性的分類」似比較恰當;不過,在同志平權運動興起後,同志文學也可能持續地成為一個重要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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