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你的社團第幾等 學生自治不分等

【記者林純禎/生命力報導】

二○○一年起,台大積極堆動「社團評鑑」的政策,由社團自由選擇參加,今年開始,校方強制校內兩百多個社團,都參加評鑑制度,若未參加評鑑的社團,直接列為乙等,並停止任何活動補助費。

「每個社團的屬性都不一樣,怎能用同一個標準來評鑑呢?這樣荒謬的制度是不合理的。」台大大學新聞社幹部黃立嫻這樣說著。

台大大學新聞社,自一九五七年創「大學新聞」刊物至今,批判社會中許多議題與意識型態,除了在教室裡討論、思辨外,更重視「實際行動」,今年更在維護「學生自治」的立場上,站出來反對校方的社團評鑑制度,並積極結合其他社團的力量,激發學生們的思考精神,讓其他學生們一起來關注學校社團政策的發展。

所謂「社團評鑑」,是依據社團的檔案資料(社團簡史、幹部社員名冊、會議記錄)、帳目及財產設備保管狀態、社團活動及績效、社辦及借用場地之清潔、社團規模及社員參與的情形、指導老師的評鑑,這六個項目作為評鑑的標準,經由「社團評鑑委員會」審核後,將所有的社團劃分為優、甲、乙這三個等級。再依據等級給予獎懲,包括優等的社團給予優先補助經費的權利、乙等社團予以停止活動補助費、連續兩年評為乙等之社團,除了停止任何活動補助費、學校設備之出借及其他行政支援外,並請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員會建議解散。

黃立嫻表示,社團評鑑制度有待質疑。其中評鑑的項目就不合理。她說,社辦的整潔與否、社員人數的多寡,為什麼可以作為減少活動補助金的理由?有些社團人數雖少,但社員們的感情極好,大家熱衷參與社團每個活動,並積極投入,認真經營自己的社團,在其中獲得學習與成長,卻因社團規模過小,被停止活動補助金,甚至強制倒社,如此藉由社團評鑑來打壓小眾社團,是相當不公平的。再者,每個社團的屬性都不一樣,有大有小,有邊緣性、主流性、學術性、服務性、文化性等等,怎能以統一的標準加以比較?而社團活動與績效,將如何被轉換成書面報告呢?單純以書面報告來評鑑,不但流於儀式化與制式化,並且沒有客觀的依據。此外,社團評鑑委員會的二十人中,竟僅有五位是學生代表,其餘十五位全是校方代表。

台大課外活動指導組表示,校方是依據教育部的規定──每所學校需有社團評鑑的制度,來獎勵優良社團,因此在二○○○年四月二十七日由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會議通過後,訂定「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以輔導學生社團健全發展,提高社團活動品質,增進社團榮譽。

黃立嫻表示,台大的學生社團相當多,名存實亡的泡沫化社團也不在少數,但評鑑的精神仍有不合理的地方。她說,從評鑑的項目與給予獎懲的標準看來,學校似乎有意藉「社團評鑑」制度,來打壓部分社團,留住符合「校方標準」的社團。她表示,參與社團活動,是學生喜歡做、願意投入的,這是「學生自治」精神的具體表現,也是校園自由風氣的象徵,社團的存亡,應由學生們負責承擔,不需經由校方插手。而如今的社團政策,徹底違背了學生自治的精神,所以他們堅持反對的立場,積極捍衛學生自治的精神,並呼籲其他同學們一起加入他們的行列。

黃立嫻說,一個社團的力量是有限的。以往反對的聲浪總是只出現在三大社中。現在社團評鑑的問題,與大家切身相關,正能藉此結合各社團的力量,激發大家的思考,勇於用行動來突破現況。她還說,大新社將與其他社團合辦社課、發共同刊物與親自拜訪小社團等方式,來做社團的連結,以達到共識,讓校園內的每個學生都關注社團評鑑的問題,積極爭取「學生自治」的真正精神。


延伸閱讀:


1.國立台灣大學 學生社團評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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