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6日 星期四

台塑六輕罷工 反映台灣外勞問題

【生命力記者林紋嬬報導】台塑麥寮六輕廠泰勞於三月十三日罷工平靜落幕,此次怠工為抗議收伙食費及加班時數太少。經勞委會雲林縣政府與泰國辦事處協調,仲介公司中鼎工程代表與抗議泰勞已達成協議。這已是台塑六輕第三次發生外勞罷工事件,總工會勞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汪英達質疑台塑拿出的契約之合法性。

台塑六輕風波不斷,自二OO四年七月十四、十五日兩天六百名菲律賓籍勞工罷工,原因包括外勞被違法扣薪,導致薪水減少、沒有室內餐廳,不論晴雨皆須露天飲食、契約所載雇主與實際雇主不同等。其中十六名菲勞於事發後遭到遣返,遣返當天四名菲勞在廠區內遭到保全人員毆打,兩名在機場又遭毆打,其中一名菲勞Gil Lebria傷勢嚴重,治療後於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返台指控台塑。當時勞委會發函雲林縣政府調查,主委李應元並帶隊進入台塑訪查,但之後未曾再接獲有關外勞勞動條件及管理問題之申報,便於二OO五年恢復台塑對外勞的申請案。但今年二月二十七日一千一百名外勞再度罷工,外勞指控薪資被苛扣百分之四十,一個月只實領六千元。

汪英達表示台塑廠內有十多家仲介公司管理外勞,一遇到外勞投訴問題,台塑與包商互相推諉法律責任;中鼎工作人員經營商店,讓外勞賒帳,抽取百分之十的高額利息;外勞請假外出、回鄉還需要保證人,他認為已侵犯人權。

台塑表示在遣返過程中有發生拉扯推擠情形,但絕無暴力毆打,由於被遣返的菲勞在罷工期間煽動其他人,認定嚴重違規,所以才會被遣返。但八月二號菲勞仗著人多不願上車,才會強制其上車;至於薪資遭苛扣,台塑表示這是外勞與仲介公司的契約問題,並說明,廠內沒有經營商店、抽取高額利息之說,至於外勞請假是需要聯絡人,而非保證人。

此次罷工同樣也是為了薪資問題,台塑六輕外勞管理組組長表示,中鼎工程公司與泰國政府簽訂合約,可收取每人每月兩千五百元的伙食費等相關費用,但這批泰勞得知另一家包商三星公司引進的泰勞,因為經常加班,所以未收伙食費,再加上另一批剛引進的泰勞也未扣費,才會罷工抗議。勞委會也表示這是依法扣的食宿費,中鼎並未違法。

但是汪英達質疑台塑在媒體前拿出的合約之合法性,他說:「台塑廠內的外勞簽的契約都是一樣的,與泰國政府簽約,上面寫的雇主不是中鼎也不是三星,都是台塑。」台塑引進外勞後再層層轉包給底下的包商,再要求外勞簽署附約,條約上的雇主名字就是包商。本來依據二OO一年勞委會的解釋,不能假借伙食費等名目扣外勞薪資,但後來台聯黨立委提出取消外勞基本薪資,卻引起抗議,勞委會的替代做法便是雇主可扣食宿費。汪英達說:「實質上是讓外勞減薪。」

經協調,中鼎與抗議泰勞達成三項協議,一、仍扣伙食費;二、視情況加班,讓泰勞可賺加班費;三、特別節日上班可折抵現金,也答應每個月將提供四十個小時的加班機會給泰勞。今年台灣發生多次外勞勞資爭議,如高捷案,大多為薪資被扣除、行動與食宿等人權問題,台塑在今年初恢復申請外勞案,又爆發兩次罷工,顯然在契約與管理上出了很大的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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