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5日 星期四

「創用CC」授權 分享創意

【生命力記者陳家豪報導】你聽過「創用CC」嗎?「創用CC」是近幾年在網路上流行的創意授權條款。創作人及著作人透過「創用CC」的授權條款,部分開放著作權利,讓使用人可以在創作人所允許的授權範圍內合法使用著作品,並透過這樣的授權模式提升資訊流通跟增進公眾利益。

「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提供了公眾一套著作權授權條款,著作人可以透過「創用CC」告訴大家在哪些情況下,他們願意釋出部份或全部之作品著作權。CC所涵蓋的範圍,包括網站、學術、音樂、影片、攝影、文學、教材等。而使用者若是需要用到有使用CC授權的著作品,只要遵守原創作者指定之授權條款規定即可。

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創作人、單位加入CC授權條款,像是英國BBC利用CC授權開放大眾使用它的新聞資料庫、也開始有越來越多學術單位利用CC允許論文翻譯;甚至台灣也有音樂創作人朱約信透過CC讓大家在非商業使用下改編、翻唱他的作品。

「創用CC」的條款中,以「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四種授權要素,共可搭配出六種因應不同分享方式的條款。例如有的可能是要求非商業性利用,但是可以改作;也有的可能只要求標上姓名,利用方式或是否改作都不限定。

這樣的授權模式,跟以往的著作權觀念有些差別。「CC Taiwan」的計畫主持人林懿萱說:「以往的著作權授權是『all right reserved』,代表著作者『保留所有權利』,而CC是『some right reserved』,代表的是『保留部分權利』。」有人質疑這樣是否代表「創用CC」反著作權,對此林懿萱表示,CC沒有反著作權,反而是依附在著作權保護之下,讓著作者能行使、調整他的著作權力。

透過「創用CC」完整的授權條款及模式,資訊及創意可以更快的流通、釋放。林懿萱表示,在以往的著作權保護之下,若只想保留部分或放棄所有權利,可能還需要找律師幫忙,而沒有一個較為簡單的方式;透過「創用CC」,使一般人也能容易的釋放權利,讓更多資訊在公共領域流通,促進多元的創意發展。

使用CC授權條款的「阿孝札記」網誌作者陳順孝表示,自己的網誌作品本來就是拿來分享,也沒有營利用途,而且自己也很支持資訊在公共領域的流通,因此在寫網誌時,便利用「創用CC」設定分享條件。

「創用CC」從二○○一開始至今,已在三十多個國家推行。而台灣推行的組織「CC Taiwan」目前除了推廣之外,仍在參與編譯其他條款。林懿萱說,目前他們已經開始培養一批種子講師,未來將讓這些種子講師在校園或是其他地方推廣「創用CC」的思維跟使用方式;而目前也正著手翻譯其他條款,例如『開發中國家授權條款』,並視其內容按照台灣的法律及情況做適當修改,看能不能在台灣使用推行。」

延伸閱讀:

CC Taiwan

0 意見:

張貼留言

Twitter Delicious Facebook Digg Stumbleupon Favorite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