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3日 星期二

外籍看護遭歧視 政府應正視

【生命力記者林紋嬬報導】據台灣國際醫療行動協會研究發現,外籍監護工與本國看護相比,工作時數過長,工作環境優劣參差不齊,造成外籍監護工憂鬱指數偏高。而在專業程度上,外籍看護工近五成未受過專業訓練。台灣國際醫療行動協會理事林秀麗認為,政府應鼓勵民間團體培訓外籍看護,而不是仲介負全部的責任。

台灣國際醫療行動協會於今年發表調查報告,由陽明大學醫學院內科副教授楊振昌等人,面訪四百八十一名外籍與本國看護工,調查中發現,由於外籍看護工時過長,導致出現頭痛、下背痛的比率,明顯比本國看護高。高達五成八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相較之下,只有不到三成的本國看護曾一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

目前外籍看護工在台約十四萬人,本國看護粗估三至四萬人,比例之懸殊,顯示外籍看護工確有市場需求。全國總工會勞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汪英達表示,由於外籍看護比較便宜,只要付基本薪資一五八四○元,在家庭裡的看護還可包辦家務。但本國看護一個月至少要六萬,工時受勞基法保障,不能超過十二小時。

其中研究顯示五成六外籍看護沒有相關經驗、四成七未受訓練就來台,投入吃重看護工作。林秀麗表示,在醫院中擔任照護工作的本國照顧員,醫院會安排特定時數的訓練課程,但外籍看護則沒有機制特別訓練看護,主要是依照雇主申請的要求,如氣切、插管等特殊照護,有些養護機構才會安排訓練課程。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作業組副組長劉興臺說,有的外籍看護本身就有受過專業訓練,部份仲介公司也會協助訓練,但是重點是勞委會沒有外籍看護工的相關訓練機制的規定,造成外籍看護的專業能力沒辦法確切界定。林秀麗則認為,政府應鼓勵民間團體發展培訓外籍看護的課程。

為了增加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勞委會今年推動新的看護申請制度,民眾要先透過各縣市政府的長期照護中心,去找本國看護,找不到人才可以請外勞。但據台北縣長期照護中心表示,因本國看護薪資六萬起跳,許多家庭負擔不起,只好尋求價格低廉的外籍看護。薪資的問題,造成新制上路三個多月來,受理一千兩百多件申請案,卻沒有人要請本國看護。

林秀麗認為,政府除了應鼓勵民間機構培訓外籍看護外,還應將外籍看護與本國看護的就業條件拉到相等的水準,她說:「如果這兩種看護的薪水都一樣高,民眾當然會優先選本國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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