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寄養家庭 孩子暫時的避風港

【記者陳香妤/生命力報導】新莊女童疑似遭性侵害而被強制寄養的案子引起許多討論,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秘書室組長陳雅惠表示,站在為孩子著想的立場,兒福聯盟支持家暴中心的決定,將孩子留在寄養家庭。因為傳出這樣的事情,其實父母跟孩子的相處已經出現了問題,而且緊急安置並不是懲罰,而是幫助孩子回家後可以過更好的生活。

陳雅惠指出,統計數據顯示,平均接獲的十個孩子受虐通報中,最後起訴的只有一個,不起訴不一定表示事情沒有發生,也許只是證據不足而已。為了確定回家後孩子是安全的,在小孩被安置的期間,父母和小孩都會進行輔導的工作,父母也可以對將來的生活有所準備。

寄養是指暫時性的安置孩子,而孩子會被寄養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緊急安置,一是貧困家庭。緊急安置是警察及社工員接獲通報後,認為小孩所處的家庭環境對小孩來說是有危險的,於是以公權力強制將孩子暫時寄養。第二個狀況是,家庭目前的狀況養不起小孩,例如家長失業,但並沒有打算將小孩送人,家長就可以申請寄養,申請後需經社工員進行審查,評估。

陳雅惠說,寄養家庭是需要經過訓練的,他們必須學習如何和小孩相處,也必須了解任何可能發生的狀況。而在寄養期間,社工員要每個月去探視,寄養家庭及小孩的狀況,這段期間內,原生父母可以和小孩會面,一次一天、二天,再漸漸增長時間,視家長及小孩的狀況,決定小孩是否可以回到原來的家庭。

「孩子的隱私權是需要被保護的。」陳雅惠說,以這個事件為例,孩子的父母、老師都曝光了,根據這些線索,實在不難聯想到是哪個孩子。身份的曝光對孩子來說,是很大的傷害,這代表往後的一輩子,這個孩子都可能接受到他人異樣的詢問及考驗。

「不要因為這個案子而對社工員有不一樣的看法、有誤會。」陳雅惠表示,社工員在評估過程中是很謹慎的,只要有一絲懷疑會有對孩子不好的情況發生,就會有保護孩子的行動,但社工員的出發點是為孩子好,沒有必要去搶孩子、扣孩子,一切都是基於保護的原則。「一個完整的家,對孩子才是最好的,這也是所有兒童保護、福利工作的目的。」陳雅惠說。


延伸閱讀: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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