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安置販運人口 用心溫暖他們

P1020192 【記者鄒家彥/生命力報導】「你願意來台灣,那你知道你來台灣要做什麼嗎?」許多人口販運受害人被問到這個問題時,都不知道該回答什麼,因為他們只被告知來台灣可以「賺」很多錢,但是卻不知道是怎麼「賺」。而面對這些越來越多的人口販運受害人,相關單位到底該如何安置,才不會侵害到他們的人權?

這些人口販運被害人大多遭到以買賣、質押人口或性剝削等目的,被施以強暴、監控、詐術或不當約束等強制方法,被運送或藏匿在他國。除賣淫外,其它剝削行為還有強迫勞動與服務、奴役或者摘取身體器官。

社會局在民國九十四年提出要求台北市受理「假結婚,真賣淫」的求助案件,社會局可以依性侵害防治法給予被害人收容安置,但該案件須經過相關單位通報家暴中心,並且為性侵害案件成立者。如果被害人因為被迫賣淫的事實證據難以確認,導致社會局無法協助安置,則可以再針對此個案進行評估,提供當事人經濟上的援助。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安心家園主任林雅玲說,這些人口販運的受害人在安置過程中常會面臨生理、心理或社會層面的適應問題。在面對暴力脅迫時,受害者的反應包括順從、求饒、逃開或反擊,而長期接受這種心理壓力,對生理的衝擊是很大的,輕者失眠、拉肚子或頭痛,最嚴重的則是出現自殘或自殺的情形。在安置過程中,這種情況如果不能改善,受害者會出現一些反社會化的行為,他們變得自卑、被動,社會交際能力降低,情緒也因此容易失控,沒有安全感。

林雅玲說,在準備安置協助這些人口販運的受害人時,並且積極表現傾聽的意願,去發掘受害人最需要被關心的是什麼;而陪伴受害人時,了解與接納他們是最重要的基礎。人口販運受害者服務講師吳若瑄談到了美國安置這類受害人的經驗和例子,她說,美國針對十八歲以下的兒童所採取的安置包括「隱密庇護」,杜絕人蛇集團藉機控制受害兒童;提供不同安置方式的庇護所,並由政府委託非營利組織承辦。

吳若瑄說,美國對受害兒童的安置做法很周全,他們會在庇護所實施類似學校的教育課程,另外也會有美國在地的合法監護人與其同住,相關單位會持續追蹤監護人是否善盡監督與照顧的責任,兒童福利部門會定期審查,確保受害兒童的人權受到尊重與保護。之後,若確定受害兒童無法定監護人或有危害社會安全之虞者,就會將他們遣送回母國。

林雅玲說,台灣的庇護家園目前有不少問題,包括「請款困難」、「服務內容受限」、「健康管理困難」以及「個案情緒難安撫,生活管理不易」等收容困境,這些困難都需要相關單位去學習國外經驗並制定政策解決。

0 意見:

張貼留言

Twitter Delicious Facebook Digg Stumbleupon Favorite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