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日 星期六

財稅中心回復員額 抗爭落幕

【生命力記者林紋嬬報導】已調解多次的財税資料中心與臨時約聘雇人員之勞資爭議,於三月八日接到人事行政局公文,回復一百零六人的員額,及過去一個月三萬三千元的薪資及正常享有之福利,並於三月二十三日簽約,回復約僱人員身分及福利。

財稅中心自二○○三年開始陸續裁員,再以外包或臨時人員回聘,在二○○四年底,被裁撤的員工拒絕簽署臨時條約,仍舊照常上下班,直到二○○五年五月,中心同意今年在增加人事費復聘、給付積欠一到五月的月薪、財稅中心為資方的條件下,簽下臨時人員契約。但至二○○五年底編列預算時,財稅資料中心以無員額為由,仍以臨時人員回聘被裁撤的員工。被裁撤員工不服,要求財稅中心履約,但財稅資料中心主任秘書何光麗表示,已盡力向人事行政局爭取員額,「只是要不到,不是不履約」。之後便開了兩次協調會,調解履約事宜,員工並向勞工局提出在爭議調解期間,資方中斷勞保與薪資的申訴。至三月八日人事局發函回復員額,但到三月二十三日調解會之前仍未簽約。

二月二十二日調解未果,原定三月十六日再調解,但三月八日人事行政局發函,除回復一百零六人的員額,也可回復一個月三萬三的薪資與福利,目前職掌為建檔登錄的張雪梅說:「其實還是覺得擔心,現在也還沒簽約。」她認為財稅中心本來就不該裁撤他們,當初組織精簡的行政命令已被立法院廢除,行政機關若無法遵守,則需提出解釋,她擔心資方遲遲不肯與他們簽合約,是希望他們能夠先撤除中斷勞保與薪資的申訴。並將調解會延至三月二十三日,協調合約的問題。

何光麗表示:「薪資核算已在進行,員額也會給他們,並沒有不簽合約這回事。」她說:「我們照規定辦事,現在事件已圓滿落幕!圓滿落幕了!」對於三月二十三日的調解會,何光麗說不是協調合約問題,只是要去跟勞工局交代目前進度與做法。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黃莉珺說,這件事人事行政局下個公文就可以解決。對於財稅中心三月二十三日勞資雙方,至勞工局調解並簽署合約,回復約僱人員身分及福利,薪資也調回三萬三千元,她表示「抗爭終於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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