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7日 星期五

殺人影展 給死刑犯一個機會

生命力記者/嚴譽國報導


「如果殺人是對生命最大的暴力,為什麼我們在反對它的同時又贊成制度性謀殺之存在?」替代死刑推動聯盟說。殺人影展活動的目的是,「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在了解生命權與死刑之間重要且複雜的關係後,希望能以更人道、更符合人權與正義的制度,來維護人民的權利。

殺人影展日前除了在台北總統戲院播放影片之外,還有在台北延平南路中山堂二樓的堡壘咖啡廳舉辦三場座談會。第一場的座談會的主題是有關死刑犯的人權、平反之路的過程、以及死刑制度本身的問題等等。與會的與談人有人權工作者、曾經參與過死刑案件的律師等。

在座談會中,對於死刑犯的人權問題,身為律師同時也是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的林永頌先生表示,其實在許多的死刑案件中,很多疑點在經過各個層級的法院審判後,依然還是存在,但是,只要最高法院宣判了死刑,就再也沒有上訴的機會了。所以林永頌先生表示,對於死刑犯的權利而言,至少在疑點重重的情況下,應該要有一個合理的時間給予上訴。

人本文教基金會行政助理蘇建和,曾經因冤案而被判死刑,「在被偵訊的過程中,我們是有被刑求的。」他表示,他和同樣因這個案件而一起被判罪的莊林勳原本是根本就不認識的,但是警方在筆錄中,卻把他們兩個寫的好像很熟一樣,而筆錄也不是他們自己寫的,而是書記自己紀錄,常常會偏向不利於他們的角度。蘇建和也表示,他們僅僅開了三庭就被判了死刑,而在最後一審的高等法院中,法官一開始就已經認定他們三個一定有參與這個案件,儘管他們表示疑點仍然很多,希望法官能調查證據之後再做審判,但法官則說沒必要調查了,也令他們十分無奈。最後他表示,他能撐過十二年的監獄生活,他的信念就是希望能夠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並且能得到一個公平的審判。

曾經參與救援蘇建和案,現任台灣教會公報總編輯葉啟祥認為,廢除死刑的原因主要有三個,第一個是階級問題,從他了解的死刑案件中,大部分被判死刑的都是中下階層的人,他們都是階級制度下的犧牲者;第二個原因是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去決定一個人的生命;第三個則是社會正義,他認為社會正義的目的不是為了報復,社會正義的最大目的是為了讓人和人可以繼續生存。葉啟祥說:「一個人殺了人真的一定要被判死刑嗎?除了嚇阻、報復之外,難道不能用寬恕、赦免的方式來面對他們嗎?而假如今天死刑犯死了以後,所有的可能性都不見了,可能判錯的可能性、可能的確是有罪的可能性、更包括寬恕的可能性。」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鄭文龍則表示,死刑是不可逆的,今天人死了,就算之後知道判錯了也是於事無補的。「是不是真的只有死刑才能夠嚇阻犯罪呢?難道無期徒刑不行嗎?一個誤判是犯了兩個錯,一個是冤枉了好人,另一個則是放縱了真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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