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7日 星期四

人工受孕問題多 催生人工生殖法

【記者許立潔/生命力報導】

女性在哺育下一代會經過四個過程:受孕、懷孕、生產和養育。成功大學護理系助理教授柯乃熒說:「在為不孕症患者進行人工受孕的過程中,為了提高成功率,常常出現多放幾個胚胎,導致多胞胎或是早產兒的情形。」

根據衛生署的統計,人工生殖造成多胞胎的情況在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五之間,自從冷凍胚胎技術發達之後,多胞胎率已有下降。
天主教耕莘醫院新生兒科的醫師鄒國英表示,根據國內外的研究,人工受孕時,若殖入三個以上的胚胎,幾乎一定會出現多胞胎或早產的情形。近年來,人工生殖技術逐漸進步,目前國外進行人工受孕的醫療機構建議只要殖入一個胚胎就可以了,但國內多半還是採取先殖入多個胚胎,等到確定成功了,再進行減胎。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吳嘉苓長期關注這個議題,她指出,人工生殖科技的過程和其中可能發生的危險,一般民眾都不夠了解。當社會大部分還是由醫界來告訴我們什麼是人工協助生殖科技時,由於過程被簡化,只強調它的安全性,而不是提醒大家可能有的風險。

吳嘉苓認為,醫界在進行療程前應有充裕的諮詢管道,對於副作用等都能清楚告知,媒體做為醫界和民眾之間的橋梁,也應有較全面的報導。

鄒國英說,過去曾經接觸過一位母親接受兩次人工生殖,且兩次都發生早產兒的案例:第一個孩子因早產夭折,第二個孩子則是因早產而出現許多併發症,造成這位母親心裡很大的痛苦。她指出,任何的手術都必須簽署手術同意書,人工生殖也不例外。鄒國英表示,讓病人了解手術的內容、過程和術後可能發生的任何危險是絕對必要而且必須「徹底的執行」的。

柯乃熒表示,受孕和生產是人工生殖中,醫療體系一定會介入的兩個過程。衛生署最近重新擬定「人工生殖法草案」,柯乃熒認為法律是最低的保障限度,因此在制定「人工生殖法」時應該做出公平的規定,對於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受術者,或者精卵捐贈人,都必需要有相對等、合理的規定與保障。


延伸閱讀:
1.早產兒基金會
2.台灣生殖醫學會
3.「代理孕母合法化?!-平議衛生署『人工生殖法』草案」
4.人工生殖法應以『醫療民主化』為前提
5.變性人借精,衛署難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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