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

性工作不是罪 要人權也要工作權

IMG_15820.JPG【記者詹昀穎/台北報導】販賣「性」犯法嗎?為什麼性工作要除罪?輔仁大學心理系教授夏林清引述美籍公娼Victoria Schneider的話:「我們不是被害者,我們對自己負責任,這個工作讓我有能力來照顧自己,也讓我更能面對自己接納自己。」夏林清說,性工作不是一種剝削,而是生存的工具。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在二○○九年十月十日舉辦「性工作:勞動/性權」系列論壇,邀請來賓針對「性工作」一題發表論見,無非是希望「性工作」能儘速合法化。

夏林清以過去輔導雛妓少女轉業的歷程為例。她說,一九七八年起,她做了為期一年的雛妓輔導工作,在雛妓收容所內輔導未成年從娼少女。夏林清說這些少女們多半是因為家境清貧,才走上雛妓一路;而所謂輔導,是一堂堂的技術訓練課程。收容所希望培養雛妓們除了「身體」以外的技能,以便未來轉業之用。但夏林清說,我只遇見了麻木漠然的眼神和哈欠連天的抗拒。

夏林清認為,對少女們進行「糾正式救援」,指的是「學習轉行走向正途」,不如給她們三個月身體休息,這是最實質的利益。

另一也參與過雛妓救援,現為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的陳美鈴也表示,當時她所輔導的課堂上,有少女對她提出質疑:「妳這個年輕輔導員到底能輔導我什麼?」讓陳美鈴啞口無言。

對於訓練課程,性別人權協會國際組召集人倪家珍說,那時候的課程內容是「使用電棒燙燙頭髮」,但這可難倒她了,因為連她也不會。倪家珍說:「我根本沒用過電棒,而且當時流行的是離子燙,這項技藝根本不合時宜。」

雖然雛妓救援目前已經絕跡,但是另一波性權運動─公娼抗爭還沒消失,日日春秘書長王芳萍說,日日春的成立就是要延續公娼議題,而目前的狀態是,立委提案不罰娼、行政院同意修法搬上政治議程。

王芳萍以自己從事妓權運動十多年的經驗表示,從一九九七年對抗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掃黃政策開始,到現在仍持續與政府抗爭,這些年與政府拼鬥得辛苦,但也有許多沉痛,尤其是當跟著婦運團體與政府對峙,身分為公娼的官秀琴跳海自盡時,更讓多數婦運人士不捨,但也更激起他們「全力拼鬥」的決心。
而白蘭昏迷事件,也是讓王芳萍及婦運人士在性權運動上衝刺的動力之一。夏林清表示,白蘭因為家裡貧窮,加上父親與哥哥都發生工作傷害,不得已的情況下,在萬華綁約從娼。後來因政府的掃黃政策,使白蘭沒了工作,想轉行又因為沒有其他技能而處處碰壁;二○○五年,白蘭昏迷,雖被救醒,但因小腦萎縮大腦基底核損壞等原因,至此行走不便及無法辨認方向。

今年五月份,有立委提倡「罰嫖不罰娼」,漸漸將「娼妓問題」搬上議程,王芳萍認為,過去辛苦的抗爭已成為花朵,而政府的行動是妓權運動十年以來小小的進步,她表示,從公娼抗爭、日日春所打的『勞動/性權』運動,到對抗無論藍黨或綠黨在位者的權威,王芳萍說:「我將拿起屬於我的土壤位置的政治性與運動性,轉化壓迫,一路長征下去。」
陳美鈴則說,妓權運動難獨活,不是一條簡單的路,「必須要有年輕人接棒,一棒傳一棒。」才有可能在政府把「娼妓問題」搬上議程之後,進而修法、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等,達到「妓權等於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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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陪小姐:白蘭回家
妓權運動10年後的台灣

妓權會議整理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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