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日 星期四

外籍新娘保健 衛生所一手包

【記者詹淑芬/生命力報導】外籍新娘在台灣因身分問題,關於醫療方面有部分限制與規定。根據中央健康保險局外籍新娘納保規定,八十七年七月一日以前,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或軍人之外籍配偶,在台灣地區領有外僑居留證者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以後的本國人之外籍配偶,如持有外僑居留證居留,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若沒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或是軍人的配偶,須連續在台灣地區居留滿四個月才可投保。

健保局台北分局研考小組劉林義表示,「健保局有印製許多健保相關問題的小手冊,包含外籍新娘納保相關規定等問題都有涵蓋。現在外籍新娘在台居住期限滿了之後,只要符合資格都可以投保,較無問題。」彰化縣脊髓損傷重建協會社工吳靜綺表示,曾經接觸過一位外籍新娘案主,她嫁來台灣之後因意外造成脊髓損傷而癱瘓,由於沒有身分證,而無法申請輔具的補助,吳靜綺說表示,那位外籍新娘是後來因為居住期滿達到要求,申請到工作證才有資格再申請那些輔助器具的補助。

在優生保健方面,各地衛生所都提供外籍新娘健康管理服務,包括環境適應輔導、母乳哺育推廣,並灌輸外籍新娘避孕觀念。南投縣竹山鎮衛生所高美瓊表示,外籍新娘在台灣最主要的問題仍根源於語言上的障礙,及環境適應上的情況。她說,希望外籍新娘先適應環境,較無壓力之後再懷孕,對胎兒比較好,但仍有些外籍新娘在入境時即已懷孕。

高美瓊表示,各地衛生所都有提供外籍新娘相關服務,處理外籍新娘優生保健的問題時,有些異常情況的個案,衛生局還會有專員前往追蹤訪視,以進一步了解情況。高美瓊說,衛生所也針對外籍新娘擬定家庭計畫,不然有些外籍新娘不懂的,就會生太多小孩。此外,她說還有外籍新娘遭遇到家庭暴力的問題,衛生所便幫她轉到其他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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