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槿楓/生命力報導】職訓局和就業服務機構除了幫身心障礙者做工作機會的媒合和推薦外,也提供職業訓練和追蹤輔導等服務,並採取各項補助措施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入就業市場。
根據民國八十九年「台灣地區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提要報告」的就業資料顯示,身心障礙就業者中,找到工作的方式,以親戚朋友介紹占百分之三十四點三最多,其次是自己應徵,靠社會福利機構轉介、就業服務機構轉介則分別只占百分之四點七和百分之二點六。整體看來,身心障礙者找尋工作和成功就業的過程中,利用政府各級就業機構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三。
身心障礙者就業所面臨的困難和處境,政府是否負起協助身心障礙者找尋工作的責任 ? 台北市聾啞協進會理事長候昌明不滿的表示,「政府就業輔導中心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服務幫助不大,甚至可以用放牛吃草來形容,因為很多身心障礙朋友到職訓局或就業服務中心去登記就業後就沒有下文,不了了事。」
針對台北市聾啞協進會的質疑,職訓局輔導員江明志回應道:「職訓局每天都會有幾十個身心障礙者來登記工作,每位來登記的殘障朋友職訓局都會幫他們以個案處理直到結案為止,絕對不會不了了之。」
江明志說,無論是公立或私立的職訓局和就業服務機構,在為登記工作的身心障礙者安排工作之前,都會為身心障礙者先做生理、心理和能力狀況的評估。能力好的,職訓局和就業服務機構會直接幫他們和有職缺又有意願聘請身心障礙者的廠商做媒合;能力或條件比較不好的身心障礙者,也會為提供他們職業訓練的幫助。
即使是來登記卻缺乏工作意願的身心障礙者,江明志說,職訓局和就業服務機構也會持續追蹤輔導,直到個案工作穩定六個月以後才會結案。「所以,職訓局不可能會對來登記的身心障礙者不了了之,只是不同的個案成功就業的時間也不一樣。」
另一方面,身心障礙者本身對工作類別的要求和薪資的不滿也是阻礙他們成功就業的原因。江明志說:「會選擇到職訓局或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工作的身心障礙者,幾乎是經過市場體制篩選後屬於身心障礙者中更弱勢的一群,所以他們本身的工作能力和條件是有限的。」職訓局建議,身心障礙者在找工作的時候應該隨時保持著積極的態度,同時降低工作類別的要求,化被動為主動,求職過程才會更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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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福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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