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帆/生命力報導】
「我要聽到我爸的鼾聲才睡得著,很怕自己睡著媽媽就被打死了」影片中已二十五歲的小倩,回想起在暴力屋簷下的日子,還會懷疑是不是父母不想生下他們。在三月十五日「兒童保護責任通報人研習課程」中,所播放的宣導短片讓在場觀眾為之黯然,許多家庭暴力對孩子造成的影響,在其心中不可抹滅。
主講人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師林惠娟表示,醫生、護理人員以及未來將從事心理諮詢工作的大學生,都是兒童保護責任通報人,因為他們是察覺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關卡。此外,還有社工、教育、警察人員,都必須在發現有疑似家暴案件時,向家暴防治中心或當地主管機關通報,否則會罰鍰懲處。
「醫療對被害人是第一時間的協助」林惠娟說,被害人受傷在醫院治療時,醫護人員是否能給予其對外求助的信心,是很重要的,因為受害者對家暴防治體系協助的信心由此建立。除此,醫生有給予必要醫療、驗傷、採證的責任,林惠娟說在處理兒童保護案件時,除了醫療人員的通報外,也需要醫生的驗傷單及證明,因此醫療人員在家暴防治體系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不明原因的瘀傷或燙傷、癒和狀況不一的新舊傷表示反覆地被打」林惠娟說,孩童不願與他人接近、不想回家,或是夏天媽媽要他穿長袖衣服、害怕學校健康檢查,都是疑似身體虐待的情況。林惠娟說,若孩童抱怨上廁所的時候會痛或生殖器官會搔癢、疼痛,走路、坐姿很奇怪,害怕跟異性接觸,這些都是疑似性侵害的指標。
哪些情況可能是兒童虐待的案件?林惠娟說,當父母將孩子受傷的原因歸罪他人或孩子本人、無故延遲送醫、重複性地受傷;另外,當醫師詢問之前的醫療紀錄時,家屬若回答「那位醫師離職了」或「紀錄遺失了」,這樣的狀況都須注意。林惠娟表示,孩童對外界人際互動的陌生,加上面對施暴者的恐嚇,是很難主動向外求援的,因此更須老師及醫療人員的注意。
「很多情況不明確,對於要不要通報沒有標準答案」現場一位和平醫院急診部醫師郭聖遠提出質疑,馬上引起現場醫療人員的討論。郭聖遠說,很多狀況都很模糊,難以判斷是否可疑,而且家暴法未指出明確的懷疑指標,讓醫護人員也很困擾;除了擔心沒發現家暴案例須負的罰責,還要面對通報後當事人家長的抗議、質疑。他表示,雖然通報人的身分會予以保密,但施暴者往往會推測是誰通報的。
關於要求醫師在驗傷單上註明施虐者是誰,當場有醫生反駁說:「這無法由醫師來判定」。對此,林惠娟回應,醫生只要直接附註病人所說,關於致傷的可能因素即可。此外,去年北縣嚴姓女童疑遭性侵害,社會局被指控安置女童時間過長的案件,也引起學員質疑,林惠娟說,家暴中心接獲通報都會再透過訪談調查以求證,若確實有家庭暴力的情形,才會執行公權力將受害者帶離,因此北市家暴中心並非隨便拆離家庭,不過北縣家暴中心與北市畢竟單位不同,她不便多做表示。
透過這次課程的機會,家暴中心與醫界也做了些許的溝通。林惠娟說到藉這次的交流她會將許多寶貴意見帶回中心討論。她表示,未來將考慮召開研討會,討論兒童虐待案件判定指標不明確及醫療人員擔憂通報制度的問題,讓醫界與社會局作一討論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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