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5日 星期三

等號兩端 愛滋人權與基本人權

【生命力記者/王惠貞報導】「請問同性戀是不是都會感染到愛滋?」這是愛滋病防治工作者,同時也是愛滋病感染者,韓森在一次的校園演講中,某大學的學生所提出的問題。連一個社會中所謂的高級知識份子都會有這樣的誤解,不難得知為何愛滋病會一直被與同性戀劃上等號了。再加上此病對人體的嚴重威脅性及對它的不瞭解,人們對愛滋病不僅有著莫名的恐慌,更帶著歧視及排斥的態度去看待愛滋感染者,甚至因而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

愛滋病的首度現世,是在一九八一年,由美國的二十多個病例研究得知。行政院衛生署在四年後宣布,發現台灣地區首例本國籍愛滋病患。至一九九九年十月,官方數字公布的HIV病毒感染者,已超過二千五百人。

台北市性病防治所所長陳守堅說,目前官方統計資料上的人數,都是有做篩檢及定期治療的可掌握人數,但是其他尚未浮上檯面的感染者人數,「這個有幾倍是無法去估算的,我們沒有辦法確切的用公式去算」。但是,我們卻可以很清楚的從中瞭解到,十四年來,台灣的愛滋感染人數雖不像泰國上升的那樣快速,但實際感染人數卻不容小覷,「目前大概是大於百分之零點零一的感染率」陳所長說。

隨著感染者人數的逐漸增加,感染者受到的歧視及不公平對待的事實也才漸漸浮上檯面。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專員鐘道詮表示,前陣子有某家有線電視台,到醫院訪問了一個愛滋患者及家屬,但該位患者從記者在問他話時就一直要求記者不要拍,但記者卻不予理會,而他們拍完要離開時,那位當事人又再一次要求不要播出,事後還寄出了存證信函給該家有線電視台,用盡了各種方法,但最後這段訪問卻仍是播出了。隨著媒體的報導,這位當事人患病的事實,因此被他周遭的所有人得知,鐘道詮沉重的表示「在承受不了這種沉重壓力的情況下,他最後選擇以自殺來擺脫一切」。

鐘道詮說「愛滋感染者並不需要什麼特別的權利,但至少他們需要和一般人享有相等的權利。」即所謂「愛滋人權就是基本人權」,所有的歧視就是在剝奪人權。目前所說的「愛滋人權」包含有:工作權、就學權、居住權、醫療權、隱私權、保險權、不被歧視權等。這些相關的權利問題,一直以來皆為大家所垢病,但也許是因為被批評久了,「其中醫療單位在隱私權算是已做得比較好了!」鐘道詮說。

之所以要爭取這些基本人權是因為,「這是一個充滿歧視的疾病」鐘道權表示,他說「就連法規的訂定,也都是將愛滋病感染者視為是『散播病毒的人』,而非只是單純的是生病的人,因為它是『高危險』疾病」。無法以人權的保障來替代歧視的態度,愛滋防治工作就無法真正落實,唯有讓大眾都了解,其實這個病並不可怕,「它甚至比感冒還好預防」,讓民眾有了正確的認知後,才不致再以異樣的眼光來看待愛滋感染者,愛滋人權的真正落實才有實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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