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30日 星期日

台灣肉豬屠宰不人道、不環保

【生命力記者/古淑薰報導】根據統計,國人每年吃下約四十公斤的豬肉,而成人每年差不多要吃掉一頭成豬。絕大多數的人都吃過豬肉,但都不知道台灣豬肉是怎麼生產的。

民國二十九年起,歐美先進國家陸續開始採用電動屠宰。民國四十五年,高雄第一家肉品市場成立。民國五十五年,台灣第一座電動屠宰場於高雄設立。政府宣稱:其設立電動屠宰廠的目的是--「除了取代屠殺用具及方式不合人道、屠體及內臟有嚴重污染及屠畜缺乏衛生檢查之人工屠宰外,更藉一貫作業的良好設備與檢驗制度,來提升食肉的衛生品質,確保消費者的健康。」


三十多年過去了,在政府推動電動屠宰的肉品現代化過程中,台灣現有二十四個公立肉品市場,共有二十二個地方花了大把人民的血汗錢,添設電動屠宰設備﹝其中僅鳳山農會和台中豐原二處沒有現代化全套電宰設備﹞。然上述政府希望達到的目標卻沒有達到,國人食肉的衛生品質不但沒有提昇,反而嚴重的落後。不僅如此,民國七十五年農委會又宣稱要推動CAS 優良肉品制度。民國85年,起源於一九七O年初期,美國太空總署為針對如何製造出無「衛生安全顧慮之食品」所開發出來,並演變成美國聯邦食肉基準項目之一的「危害分析重點管理﹝HACCP﹞系統」,也被農政單位引進台灣。

但是,這一切都沒有改變國人的食肉水準!由於肉品市場內電動屠宰設施十之八九早已棄而不用,而政府仍然每年支出大筆經費為CAS 優良冷凍肉品做宣傳。由於要加入WTO,又怕進口豬肉陸績來到台灣後,會打擊國內農產品的市場,為增加本土豬肉的競爭力,以及要為自己政策執行不力解套,政府官員於是想到了「妙招」--就是暗地裡放棄推動CAS優良﹝冷凍﹞肉,改而「弘揚」台灣「生鮮﹝溫體﹞豬肉﹝TFP﹞」,然後將一切推給--「由於國人喜吃溫體豬肉」的說法。

萬方有錯,錯不在這些訂定肉品政策的官員,而錯在民眾?

政府的公權力不彰,卻把責任推給消費者愛吃溫體肉,而消費者的權力被剝奪,卻還要付出肉品來源不衛生、不環保、不人道的代價,顯然在政府高官心中的,並非民之所「欲」,而是人民受「愚」!

過去養豬業向為我國農產品外銷主力,為我國賺進不少外匯,在經濟發展掛帥的政策下,也讓社會大眾分攤了不少社會成本,尤以環境汙染的問題最為嚴重。八十六年三月發生口蹄疫後,對台灣養豬產業造成極大的衝擊,農委會特別訂定了「輔導養豬產業永續經營計畫」,就如何提昇食肉衛生安全與環境保護、強化豬病疫情監控等議題擬定計畫,希望能達到生產並供應衛生安全豬肉,提昇國人食豬肉品質的目的。八十七年,為了加入WTO ,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又於六月通力合作通過畜牧法。到了八十七年十月,「動物保護法」通過後,更提供了畜牧防疫、豬肉衛生與經濟動物福利政策一致性的法源基礎,主管機關農委會亦在當時表示:將嚴格取締私宰,然而檢視台灣肉品嚴重野蠻及落後的狀態,不禁讓人為台灣人與動物及環境的福祉,感到深沈的悲哀!

為了解台灣肉豬屠宰的現狀,以督促政府儘速落實畜牧法及食品衛生政策,動物社會研究室特地實地調查了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大安區、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台南市、鳳山區、岡山區、旗山區、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以及澎湖縣等二十四個公立肉品市場內所附設的屠宰場。調查後痛心的發現,原本應該在政府推動「電宰豬肉」政策時,作為電動屠宰表率的公立電動屠宰場,居然在「電動屠宰」流程的「大線」之外,還存在有所謂的「小線」,也就是「人工手宰線」。而這些人工手宰業者,除了是位於電動屠宰場內以外,它的屠宰作業流程、屠宰方式與環境衛生水準,活脫脫就是私宰線的翻版,或者,應該說它根本就是「私宰線」!

整合調查結果如下:

共有十個屠宰場,完全沒有使用電宰即:新竹、台中豐原、彰化、嘉義縣、高雄鳳山、鳳山農會、高雄岡山、高雄旗山、宜蘭、澎湖﹝其中宜蘭上星期因風聞有調查報告將要公佈,遂臨時啟用電宰設備,然在場區後面的手工屠宰線仍同時使用﹞。但根據資料,其中僅鳳山農會和台中豐原二處原先並沒有現代化全套電宰設備,其餘都是將電宰設備棄而不用,改用人工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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